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范围,规范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行为,理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中各主体间的关系,确保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正常发挥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经依法批准新建的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二、公建配套设施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与单体建筑相配套的供电、供水、排水、燃气、环卫、广电、通信、路灯等各类管线与设施,教育、卫生、体育、邮政、菜市场、物管及社区组织用房、停车场(库)等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园林绿化等。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贯彻绿色生态、节能环保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总体设计、分期开发、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分期验收”原则,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满足业主的基本居住条件。四、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市国土资源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件中,将其作为要件之一。市住建委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小区综合查验中将其作为必备内容。五、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内容(一)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1、供水管网及设施建设按《关于供水管网建设工程费更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马价商〔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供水经营单位安装到户。水表前(含表)产权及管理归市供水经营单位;水表后管线产权及管理属于房屋产权人,市供水经营单位监督管理。2、开发项目内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的按《马鞍山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马政办﹝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投资,包括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概算中,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城市供水单位进行施工,经验收和水质检测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与城市供水单位签订移交及委托管理维护协议,交由城市供水单位管理维护。3、实施水表出户安装,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二)供电设施建设与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1、住户供配电设施。从上级电源点出线至居民表箱的所有供配电设施。2、配套公建供配电设施。从上级电源点出线至产权分界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3、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确定的有供电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配电设施委托建设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施工企业在供配电设施建设资金到位后,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4、供配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由供电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电气验收。5、供配电设施经电气验收合格、办理资产移交后,由供电部门负责维护;其余设施按照产权归属由产权方负责维护。6、供电部门按照配电设施管理规定定期对小区配电设施进行维护、维修、预试、更新、改造,相关费用由供电部门承担。对住宅小区用户实施“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四到户管理。(三)供气设施建设与管理1、供气管网及设施建设按《关于管道燃气建设工程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马价服〔2007〕81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市燃气经营单位安装到户。进户总阀之前的燃气管道产权及管理归市燃气经营单位。进户总阀(含)之后的燃气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管道与燃气具产权属房屋产权人,市燃气经营单位监督管理。2、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六层及以下燃气表采用出户集中安装方式,七层及以上的小高层、高层及超高层住宅均在户内安装煤气表。(四)道路及排水(雨水、污水)、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与管理1、城市主干道及其排水管网、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次干道、支路及其排水管网、路灯、绿化等附属设施由区建设部门投资建设。建成后主干道路面,主、次干道,支路的排水管网及路灯的产权及管理移交城市市政管理部门,主干道绿化的产权及管理移交城市园林管理部门。次干道、支路路面、绿化的产权及管理移交给区建设管理部门。2、城市主、次干道,支路以外,小区内的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产权属居住区、小区内的房屋产权人共有,实行物业管理。3、实行雨、污分流。(五)通讯、有线电视建设与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用地红线外由各专业部门自建自管,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方便;用地红线内工程管线由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建成后移交给各专业部门。(六)广场园林绿地建设与管理1、居住区内(用地红线内)的广场、园林绿地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产权属居住区内房屋产权人共有,实行物业管理。不得擅自侵占,挪作他用。2、区外(用地红线外)向社会开放的广场、园林绿地建设主体、建设资金视情由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如开发建设单位为建设主体,广场、园林绿地的建设方案,须征求相关园林管理部门意见,建成后产权和管理无偿移交给相关园林管理部门。(七)中小学校建设与管理居住区、小区和组团内规划有中小学校的,按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基〔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中小学建设方案须征求市教育部门意见,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用于办学。中小学建设应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八)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按市政府《马鞍山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马政〔2012〕130号)文件规定执行,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经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房屋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九)小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非机动车库(棚)建设与管理1、小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产权属区内全体业主。2、自行车库(棚)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产权属区内全体业主。(十)社区组织、服务设施用房建设与管理社区组织、服务设施用房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政府(开发园区),由区政府(开发园区)交由街道(社区)安排使用。(十一)菜市场建设和管理菜市场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十二)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与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成后经验收合格产权和管理无偿移交给市环卫部门。(十三)汽车库、地面停车位建设和管理1、汽车库及交通警示标识、标线等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汽车库应当首先满足区内业主需要,其归属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2、地面停车位及交通警示标识、标线等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应当首先满足区内业主需要,产权属区内房屋产权人共有,实行物业管理。(十四)社区卫生用房城乡规划部门确定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确定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由区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协商房屋购买价格,房屋产权归区政府所有,移交区卫生部门统一管理,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社区医疗卫生用房应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十五)邮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1、信报箱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业主。由业主管理与使用。2、提供普遍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应当以不高于房屋建筑成本的价格出售给邮政企业,或以优惠价格出租给邮政企业,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十六)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居住区、小区、组团内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建设主体、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应遵循与小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原则,建成后产权属区内全体业主,实行物业管理。(十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小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比例由规划部门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划要求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充电服务企业建设安装充电设施。建成后充电桩产权属充电服务企业所有,由充电服务企业进行维保。六、本通知所规定内容为原则性规定,具体应根据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的内容执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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