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指导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规范程序12345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8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3二、党组织派人谈话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1.审看递交程序2.审看入党申请书5.建立发展党员档案4.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2.记录谈话情况申请入党基本流程2.审看入党申请书3.审看入党条件3.完善资料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4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1.审看递交程序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入党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5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2.审看入党申请书(1)为什么入党,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入党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以及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5)入党申请书应该手写,不能照抄网上或模板等内容,必须对党忠诚老实,不能有半点虚假和隐瞒,特别是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时,一定要联系自己的实际,谈切身体会,不能只停留在讲抽象大道理上。审看入党申请书基本格式审看入党申请书基本内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6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3.审看入党条件主要审看以下内容:(1)是否年满十八岁(周岁);(2)是否是中国国籍;(3)是否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4)是否属于优先发展范围:一线工人、女同志、优秀农民、致富带头人、高知识分子。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7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4.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经审核符合以上接收条件的,党支部应及时向入党申请人书面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8一、递交和接收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5.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党支部开具《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后,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后续的相关资料按时统一装入党员个人档案。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9二、党组织派人谈话申请入党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作进一步了解。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询问其是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否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是否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是否愿意按期交纳党费等。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10二、党组织派人谈话申请入党2.记录谈话情况(1)写明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和方式;(2)简要记录和入党申请人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3)写明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谈话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并在书面记录上签名。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11二、党组织派人谈话申请入党3.完善资料谈话结束后,应收集入党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指导其填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统一装入党员个人档案。需注意的问题:1.下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在基层申请入党的,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不得发展其入党,但应向原单位介绍其表现情况,由原单位党组织讨论其入党。2.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3.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把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12345目录Contents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基本流程四、上级党委(工委)备案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2.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1.上报备案资料2.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1.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2.指定培养联系人五、指定培养联系人六、培养教育考察3.发放《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1.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3.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3.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2.撰写思想汇报4.党支部半年进行一次考察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4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注意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以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5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推荐过程和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如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青年、工会会员、工人或妇女的,还应当经过群团组织推优。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6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1)党员推荐基本要求: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且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推荐方式: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7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2)群团组织推优基本要求:确定共青团员、青年、工会会员、工人和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党组织应当主动征求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意见;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要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8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2.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19四、上级党委(工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上报备案资料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0四、上级党委(工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2.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备案材料后,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提出建议报党委书记审定。支委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1四、上级党委(工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3.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审查合格的,由基层党委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发给党支部,党支部负责按培养教育进度据实填写。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2五、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应向入党积极分子开具《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党支部下设党小组的,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小组进行培养教育。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3五、指定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2.指定培养联系人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高等院校等入党积极分子较多的单位,经党委同意,一名正式党员可以同时担任五名以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培养联系人。党组织应当在本支部内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4六、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1.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1)培养教育方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2)培养教育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3)培养教育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5六、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2.撰写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应督促入党积极分子撰写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经培养联系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党支部存档。(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汇报思想的,可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汇报,由培养联系人作好记录)。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6六、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3.培养联系人履行职责(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通过谈心谈话、思想辅导、观察表现及审阅《思想汇报》等方式,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5)配合党支部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27六、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4.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察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就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如实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需注意的问题: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继续培养。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可以列为发展对象。已经升学、参军、调动、移居离开原单位(居住地)的,一律不得列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12345目录Contents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9八、上级党委备案七、确定发展对象九、确定入党介绍人十、进行政治审查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基本流程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1.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2.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3.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1.上报备案材料。2.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1.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2.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1.政治审查主要内容。2.政治审查基本方法。3.形成结论性材料。1.培训主体。2.培训方式和时间。3.培训内容。4.出具培训结业证书。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0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七、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1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研究提出意见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情况,组织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七、确定发展对象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2.支委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1)支委会认真听取其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七、确定发展对象(2)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3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3.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七、确定发展对象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4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上报备案材料八、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备案报告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5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2.上级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八、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备案材料后,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审查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提出建议报党委书记审定。上级党委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6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九、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因特殊情况培养联系人不能再担任的,由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7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2.入党介绍人履行以下职责九、确定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1)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4)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5)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8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1.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十、进行政治审查(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新增)(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党支部主要审查发展对象以下情况: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39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2.政治审查基本方法十、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要明确专人(一般是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政治审查: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1)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对户籍不在学校的在校生发展对象,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3)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函调或外调只能由县(市、区),或相当于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直接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0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3.形成结论性材料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情况应当由党支部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1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含相当于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的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1.培训主体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2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2.培训方式和时间短期集中培训,不能以分散自学代替集中培训,不能以试卷考试代替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3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组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3.培训内容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4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4.出具培训结业证书培训结束时,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组织考试,并结合发展对象遵守学习纪律的情况、考试成绩等出具结业证书。第一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45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十一、开展短期集中培训4.出具培训结业证书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12345目录Contents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47预备党员的接收基本流程十二、支委会审查十三、上级党委预审十四、填写入党志愿书十五、支部大会讨论十七、上级党委审批十八、县级组织部门复审十六、上级党委派人谈话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48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二、支委会审查1.支委会研究审查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并形成书面记录。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49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二、支委会审查2.上报预审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思想汇报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④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⑤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⑥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⑦公示情况⑧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⑨预审请示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审查合格后,将发展对象的: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0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三、上级党委预审1.审查材料基层党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3.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4.是否经过政治审查5.审查中的主要问题是否清楚6.是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合格7.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8.入党动机是否端正9.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1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三、上级党委预审1.审查材料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应该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2.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基层党委根据需要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出具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需党委派2名同志到相关执法部门了解情况后形成调查报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2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三、上级党委预审3.召开党委会预审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基层党委原则上要召开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做好会议记录。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3预备党员的接收十四、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谈话人及有关党组织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12年以来,我省入党志愿书每年实行编号管理,一人一号,填错不补。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4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五、支部大会讨论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经组织部和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支委会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5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五、支部大会讨论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情况。发展对象本人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情况。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4)与会人员票决。充分讨论后,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6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五、支部大会讨论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票决时需注意的问题:(1)到会人数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双过半原则)。(2)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该统计在票数内(平时建立无法行使表决权的党员台账并在支大会通报,会前书面或电话征求意见)。(3)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4)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7预备党员的接收2.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大会根据投票结果作出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见附件2《入党志愿书(填表说明)》中有关栏目填写说明)。十五、支部大会讨论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8预备党员的接收3.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短期集中培训、培养教育考察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十五、支部大会讨论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59预备党员的接收十六、上级党委派人谈话1.派人谈话基层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当指派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2人以上党委成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目前的优缺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党支部一般不派人参加。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0预备党员的接收2.整理谈话记录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进行记录并整理,形成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及时向党委汇报情况。十六、上级党委派人谈话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1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七、上级党委审批1.审查材料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抓紧了解清楚或让党支部补报。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2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七、上级党委审批2.召开党委会审批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票决),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1)审批时间: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2)审议内容: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3预备党员的接收十七、上级党委审批3.作出批复党委将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4.党员大会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做好思想工作。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4预备党员的接收十八、县级党(工)委组织部复审基层党委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的材料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复审通知书。12345目录Contents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一阶段第五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第四阶段66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基本流程十九、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二十、入党宣誓二十一、继续教育考察二十二、提出转正申请二十四、上级党委审批二十五、建档与归档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6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十九、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新接收的预备党员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前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68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一、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69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在上级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后进行。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可以派人参加。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0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一、继续教育考察1.继续教育3.继续考察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及时填入《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2.撰写思想汇报党支部应要求和督促预备党员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书面汇报一次(特殊情况下不能书面汇报思想的,可向党支部口头汇报,党支部作好记录)。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二、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2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之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意见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要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2.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支委会要听取其他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并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形成记录。3.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查。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4.转正前公示党支部要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5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1)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情况。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2)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情况、提出意见。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时转正的小组意见(如未设立党小组,不涉及此环节)。(3)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此环节可参照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的相关模板)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6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三、支部大会讨论6.报上级党委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转正申请书、现实表现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四、上级党委审批1.审查材料党委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一般是组织委员)负责对党支部报送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教育和考察情况、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开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抓紧了解清楚或让党支部补报。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8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2.召开党委会审批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表决(票决),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审议预备党员是否具备正式党员条件、转正手续是否完备,以及转正相关材料是否规范、齐全等。一次党委会如果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时,应当逐个审批。二十四、上级党委审批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79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3.作出批复基层党委将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清楚党龄的起算时间,同时通知党支部。4.支部谈话并宣布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二十四、上级党委审批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80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二十五、材料的建档与归档1.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整个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均应装入发展党员档案,形成的会议记录等可复印后装档。2.明确建档责任人和建档时间由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发展党员过程中的有关材料,从收到入党申请书开始,建立完整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并装入《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81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3.分类归档处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应当及时清理发展党员相关资料并分类进行归档处理。(1)有人事档案的情况。党支部应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其他入党材料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2)无人事档案的情况。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二十五、材料的建档与归档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82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4.及时转交和接收档案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将发展党员有关资料清点整理后转交现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负责地进行接收,审查其入党有关资料,接续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二十五、材料的建档与归档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五阶段83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经审查入党材料后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注意:严格追究责任,谁装档谁负责。二十五、材料的建档与归档几点提示一、明确审批权限1.党支部上级为党总支的,应先将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人选、接收预备党员情况、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等报党总支审议同意后,再由党总支报上级党委备案、预审或审批。2.乡镇(街道)党(工)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总支、临时党组织、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经报上级党委同意后,可以审批预备党员。4.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委,经县级以上党委同意,可以审批预备党员,但必须是领导班子健全,有专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且能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几点提示二、明确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计算方法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人员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6.已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几点提示三、规范相关表格的印制和发放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并经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袋》的样式,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制定,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通过组织系统发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3.其他模板和表格仅供参考,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几点提示四、延长、推迟和取消问题1.预备党员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2.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把握几组数据:•1、五个阶段•2、25个环节•3、3个一个月(提出申请1月谈话,党委1月完成预审、转正申请1月内讨论)•4、2个三个月(党委3月内审批预备党员、3月内审批转正申请)•5、2次票决(确定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6、2个半数(票决时要满足到会数、赞成数双过应到数的50%)•7、4次谈话(申请后谈话、听取意见谈话、审批预备党员谈话、转正谈话)什么叫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这是一个必须明确的基本概念。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通常解释为: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一般应书面申请),均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指定培养联系人,并有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组织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称为“发展对象”。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1)入党申请人提出申请。要求入党的人一般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后,经党小组推荐(其中是共青团员的还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注意事项:A、培养教育期间的表现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填写一次,填好后由两个培养人签名;B、培养考察人填写时间必须从被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算起;C、填写不够的可另附纸张;D、如果入党积极分子超过一年的,根据实际每季度填写第五、第六……次培养考察情况;E、考察情况要有变化,能反映出积极分子每个时期的特点和变化情况,不要一个优点或一个缺点到最后F、考察情况中不要以希望代替不足,应直接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G、填写时字迹要工整,不要涂改,特别是考察时间不应有改动。建议:支部每年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之后,要及时召集他们集中开会提出要求,特别是要求他们在以后一年中的每个季度要认真写好个人思想汇报和工作、学习、思想等方面的总结。这既为培养考察人提供了具体的考察内容材料,也让积极分子感受组织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4)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支部将情况上报党委审批。(审批批复后申请人才可填写志愿书,党支部做好下面有关工作才可开会吸收预备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培训。政治审查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集中培训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时间一般为3天,或不少于24学时。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5)接收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并讨论同意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逐一表决。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基层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应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了解,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不能用党委成员传阅的办法代替。有些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也可以审批预备党员。临时党委、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1年,从其被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注:党员的党龄是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并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6)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应该取消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不影响其以后申请入党。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批。审批意见应填入《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并通知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