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 www.mishuzj.comx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x 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x 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x 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意义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地区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红白喜事或传统节庆等各种活动所设宴席。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举办红白喜事等宴席的规模越来越大,由于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存在不确定性,一些地方农村集体聚餐场所简陋,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加工操作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进一步加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 www.mishuzj.com强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制度,努力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分工(一)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指导 200 人以上的集体聚餐(一个餐次的就餐人数,下同)。(二)行政村(社区)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指导 200 人以下(含 200 人)的集体聚餐。(三)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定期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食安管理员和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业务培训。(四)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办者应当主动申报农村集体聚餐基本情况,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应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四、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受理和指导(一)备案要求。100 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进行备案。举办者或承办者原则上应提前 3 天将举办时间、餐次、地址、参加人数、菜单、承办者等内容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行政村(社区)进行备案(特殊情况应在 7 个工作日内补全备案信息),并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二)受理要求。行政村(社区)负责受理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并告知注意事项。行政村(社区)应当在 24 小时内将备案信息报告和报送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应根据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举办的时间、规模,必要时予以禁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 www.mishuzj.com(三)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食安办、行政村(社区)根据农村集体聚餐的规模,承担指导任务。指导方式可采取现场指导或远程视频指导等方式。(四)数字赋能。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管理、承办者登记备案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鼓励农村聚餐举办者或农村聚餐承办者对供餐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流动餐车加装 gps、监控设备等,并将视频保存 7天以上。五、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其他直接接触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服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应向所在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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