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行政执法制度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XX市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规范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合理分工,统筹安排,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相互协作,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日常检查)。经委(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二、组织分工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由委(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宗教科、清真办具体实施,各执法人员共同参与。三、准备工作(一)制订项目计划执法科(办)在年初制订全年执法检查项目计划,报委(局)主任(局长)办公会议批准。(二)确定受查单位各相关执法科(办)在每季度底前报送下季度拟检查单位名单。(三)拟定检查计划(四)本委(局)办公室在3月底以前根据报送的拟检查单位名单,会同各相关执法科(办)制订全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委(局)领导审批。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五)组成检查组检查组由执法人员组成,组长由委(局)领导指定人员担任,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和撰写检查报告。四、实施检查(一)到达现场后,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督促相关人员到场接受检查;(二)掌握受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核实受查单位情况;(三)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证据,切实做到执法活动合法、客观,并要求受查单位提供相关依据;(四)制作相关笔录,按规定做好记录,笔录制作完毕后双方应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确认。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执法人员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五)其它需要检查核实的工作。五、情况反馈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及时向受查单位反馈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根据受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六、做好回访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执法人员要定期对被查处的单位要进行回访,了解情况,指导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帮助受处理单位提高守法意识。七、工作纪律(一)执法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协调统一,互相监督,共同做好民族宗教事务执法检查工作。(二)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擅自进行专项、重点执法检查活动;2、不准单独进行执法检查活动及私自受理办证或年审;3、不准袒护、包庇被查处的经营者;4、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向经营单位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5、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购物时执法;6、不准参与行政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及娱乐活动;7、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8、不准索取或借用管理对象单位的钱款、交通或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9、不准到管理对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执法检查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八、投诉监督设立民族宗教事务违法行为举报电话6888750,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情况反馈等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为提高XX市民委(宗教局)依法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制定本法律咨询制度。法律咨询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实行咨询。第一条主任(局长)办公会在重大行政决策做出之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查。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以XX市民委(宗教局)名义做出的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年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事宜。(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和方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参与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的研究、拟订,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负责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五)服务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的生产,对少数民族用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为其享受国家“三项优惠”政策提供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进行管理,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做好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七)依法监督和管理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清真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工作。(八)组织开展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研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民族文化传统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挖掘、整理;审查涉及民族、宗教政策问题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九)开展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宗教问题上的分裂活动,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十)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十一)负责全市宗教团体管理,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各项事务。(十二)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备案登记工作,对大型宗教活动进行审核,对宗教场所的新建、迁建、翻建进行审核、审批和报批。(十三)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规划,负责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十四)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十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相关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十六)开展本部门行政流程再造的相关工作。(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经主任(局长)、分管副主任(副局长)批准,可以在下列时段下提请法律审查: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重大行政决策拟定后正式上报主任(局长)办公会之前。(二)重大行政决策上报主任(局长)并经局长办公会进行充分协调之后。(三)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主任(局长)会议审议之前。第四条对决定进行法律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委(局)办公室和其他有关科室应当积极予以协助,同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一)该行政决策的基本情况;(二)与该行政决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特别是禁止性规定;(三)该行政决策的备选方案、可行性说明以及类似情形的外地做法;(四)与该行政决策有关的统计数据、调查分析和评估报告等资料;(五)有关征求意见的综合材料;(六)重大行政决策拟定的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七)其他材料。第五条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方式主要有:(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六条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决策事项的咨询程序:(一)所涉及的单位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二)所涉及单位向法律咨询组成员提供相关材料;(三)所涉及单位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咨询组的意见和建议;(四)所涉及单位根据法律咨询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镇政府。第七条法律审查意见或者法律审核意见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XX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符合有利于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发展环境;(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第八条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成员应做到:(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咨询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为规范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行为,确认执法资格,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委(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在岗且直接从事民族宗教及清真食品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第二条经过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组织的专业法律培训和自治区法制办组织的综合性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第三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得超越执法权限。第四条凡不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或执法时不出示执法证,当事人有权拒绝,造成严重后果的,市民委(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第五条持证人员必须按照执法权限和区域从事执法活动。第六条执法证件的管理:(一)办公室负责本委(局)及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执法人员档案;(二)执法证不得转借、伪造和涂改;(三)执法证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市民委办公室报告,由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申请补发。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机关暂扣其行政执法证: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四)涂改、转借行政执法证的;(五)持未经审验及注册登记的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的;(六)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活动,谋取私利的;(七)其他依法应予暂扣行政执法证的。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一)被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二)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三次以上的;(三)有本办法第七条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四)其他情况不宜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九条暂扣或注销行政执法证必须作出书面处理决定。暂扣行政执法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0日。被暂扣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培训,改正错误后可以申请发还。第十条对被暂扣或注销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其所在行政执法机关或有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对被暂扣或注销行政执法证有异议的,可以向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或者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申诉。接到申诉的机关应当进行复查,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在持证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或者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受理投诉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答复。第十三条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中。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确保执法质量和进度,提高执法效率,结合本委(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委(局)行政执法科室。第三条本委(局)办公室负责本委(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报告和统计工作,并对报告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第四条报告的内容:(一)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及情况总结;(二)根据需要临时确定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安排;(三)违法违规进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四)开展重点法律、法规检查的情况报告;(五)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六)本委(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认为需要上报的其他事项。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五条报告的方式和时间:(一)凡需要报告的事项均以书面形式报告;(二)各类计划于本年度3月底前报告,情况总结和年报于年底前报告;(三)重点检查及联合检查情况要及时报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要及时报告。第六条报告要求:(一)专人负责此项制度的落实;(二)所报材料要真实,不得虚报、瞒报。第七条本委(局)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时,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如有上述行为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XX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XX市行政执法公开规定》,结合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公开,是指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应当依法予以公开的工作制度。第三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合法、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第四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执法公开以下内容: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行政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执法机构和人员;(二)行政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办事期限;(三)行政执法的结果;(四)行政执法的责任人;(五)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制度;(六)相对人寻求救济的途径和办法;第五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第六条对涉及行政收费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应当公开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和交纳方式。第七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行政执法公开:(一)在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将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公示;(二)在办公场所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印制成活页摆放,以便当事人查阅和索取;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要建立并及时完善有关制度,推广电子政务,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在本委(局)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布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当事人要求对公开的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本委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一)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或者没收同等数额的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责令停产停业;(三)吊销《清真食品准营证》;(四)在集中整治活动中涉及管理相对人人数众多,一次同类处罚20人或10个单位以上的;(五)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第四条本委(局)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有关资料报送市法制办备案。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民委备字[]号--------------------:现将我单位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出的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报备案.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XX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年月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民族宗教及清真食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二条本委(局)工作人员行政执法错误,需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的,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本委(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法行使职权,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XX市监察局或者12345投诉中心检举、揭发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第五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分相适当的原则。第六条有下列执法过错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调查:(一)没有法定依据、事实不清实施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二)对举报、直接发现或当事人申请查处违法行为,应该处理而不予处理的;(三)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四)违反法定办案程序,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五)干扰上级执法机关办案,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六)违反规定,泄漏揭发检举材料或举报人姓名和其他有关情况的;(七)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投诉、举报本委(局)工作人员的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本委(局)应立案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调查。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发生执法过错的;(二)其它不应追究的情形。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一)主动发现其执法过错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二)执法过错情节轻微的;(三)其它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的情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从重追究:(一)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吃请等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二)屡次发生执法过错的;(三)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其它应当从重追究的情形。第十一条过错责任按以下规定确认:(一)行政执法人员独立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由该执法人员承担直接责任;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经领导审核、批准作出的执法行为造成过错的,审核人、批准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承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三)经领导审核、批准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由于具体承办的执法人员的故意行为导致审核人、批准人失误而造成的过错,具体承办的执法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承担次要责任;(四)因有关负责人直接干预,造成或者导致的过错,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承办的执法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但具体承办的执法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过抵制意见并经调查核实的,不承担责任;(五)经过集体讨论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造成的过错,决策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过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第十二条本委(局)对确认有过错的责任人,应根据过错后果轻重、过错责任人过错大小等情节,依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建议:(一)属于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或者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过错,对过错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二)属于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过错,建议有关部门对过错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并暂停执法活动,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暂扣行政执法证,离岗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发给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三)属于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过错,或者12个月内有二次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过错,建议有关部门对过错责任人分别情况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四)属于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而造成的过错,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重大,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建议有关部门对过错责任人分情况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由于过错责任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过错,导致行政赔偿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XX自治区国家赔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追偿。第十三条对处理行政执法过错案件,由委(局)办公室进行初审。经初审,需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提出立案意见,填写立案呈批表,报委(局)领导审批。第十四条经批准立案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案件,由委(局)办公室组织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在30天内作出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建议;情节复杂的,经委(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写出书面的调查终结报告。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调查终结报告的内容包括: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过错的事实、案件的性质、责任的分担、追究责任的依据、追究责任的形式建议等。第十六条经委(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批准的案件,应制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决定书的内容包括:被追究人的基本情况、行政执法过错的事实、案件性质、追究责任的依据、追究责任的形式、追究责任的时间等。决定书应以委(局)机关的名义做出,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过错责任人。决定书送达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同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交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注销。第十七条过错责任人对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有陈述和申辩权;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或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依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民委(宗教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市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第三条(适用对象)市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民委(宗教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动。第五条(责任主体)市民委(宗教局)法制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第二章公示原则第六条(公示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第七条(公示范围)行政执法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下列情形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三)涉及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住所、肖像、电话号码、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信息;(四)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审查过程中的信息;(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第八条(审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审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查机制,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前均应经过审查。经审查,属于不予公开情形的行政执法信息,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相关信息的,审查后应注明理由,留存书面材料备查;(二)对本办法规定第七条第(二)、(三)项规定的信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予以公开;(三)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的信息,经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予以公开。第三章公示内容第九条(事前公开)市民委(宗教局)应主动公开以下内容:(一)市民委(宗教局)主要职责;(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包括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事项名称、执法行为类别、依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等内容;(四)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实施主体、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审查方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内容;(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内容;(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七)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第十条(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主动公示以下内容:(一)行政执法证件;(二)行政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等信息;(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十一条(事后公开)市民委(宗教局)应就行政执法结果公开以下内容:(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文号、案件名称;(二)行政相对人姓名、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摘要;(四)行政执法行为的种类、依据和结果;(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和日期;(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第四章公示载体和时限第十二条(公示载体)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通过XX市民族宗教网站、XX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示。第十三条(公示时限)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公示应当及时、客观、准确、便民。(一)新公布、修改、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者部门机构职能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公示内容;(二)各类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应当自该信息形成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按照“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四)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撤销、变更的公示)行政执法行为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变更、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应当在行政执法行为被变更、撤销或被确认违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撤销或被确认违法的信息公示。第五章监督保障第十五条(职责分工)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培训、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行政执法公示义务的;(二)不准确、不完整公示行政执法信息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不及时更新或更正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四)公示不应当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的;(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解释权)本办法由XX市民委(宗教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生效与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依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民委(宗教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是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第三条(适用对象)市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第五条(实施方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一)文字记录方式: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二)音像记录方式:对一般的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抽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探索研发执法记录信息平台,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全程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统计评查、网上监督归档等功能。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本办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六条(责任主体)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七条(记录原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全面准确、科学统筹、合理配置的原则。第二章全过程记录内容、方式、程序第一节文字记录第八条(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相关调查笔录中对执法人员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出示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或有关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对调查取证过程进行同步音像记录,并告知当事人。第九条(权利告知)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等权利的方式应进行记录。第十条(记录方式)调查、取证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文字记录:(一)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制作询问笔录等文书;(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文书;(三)现场检查(勘验)等,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四)抽样的,应制作抽查取样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文书;(五)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制作权利义务告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知书、陈述申辩笔录等文书;(六)举行听证会的,应依照听证的规定制作听证全过程记录文书;(七)指定或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书等文书;(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调查方式。上述文书均应由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及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和提供证据的,行政执法人员应进行记录。第十一条(现场记录)行政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勘验)、抽样调查和听证取证方式的,应同时进行音像记录,不适宜音像记录的除外。采取其他调查取证方式的可根据执法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第十二条(执法决定)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后,应对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文字记录。依法应责令改正的,应按期对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文字记录,可根据执法需要进行音像记录。第十三条(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申辩内容复核及处理意见进行记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二节音像记录第十四条(适用原则)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之规定配备、使用音像记录设备,在现场执法活动时,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第十五条(配置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秉承节俭、效率的原则自行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第十六条(配置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专用电脑等存储设备对现场执法音像资料进行传输、存储、管理,并确定专职管理人员。第十七条(使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应进行全过程记录:(一)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当场询问、检查、处置处罚的;(二)采取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扣留、收缴等措施的;(三)行政管理领域内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四)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五)遇有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有其他侵害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行为时;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六)其他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情形。第十八条(使用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不使用音像记录设备:(一)举报人、证人、被侵害人等明确要求的;(二)在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录音录像设备的公共场所无法使用的;(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四)不属于重大、紧急情况可不进行全过程记录,但本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使用的。第十九条(配备比例)行政执法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应当符合以下配备比例要求。第二十条(使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一)行政执法人员佩带执法记录仪时,应当按照本行政执法部门规定着装,并将执法记录仪固定,确保拍摄的执法画面连贯、清晰、完整。(二)执法记录仪应当自执法活动开始时启用,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因故未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记录不完整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及时制作工作情况说明,注明无法使用的原因和依据,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交由本单位执法记录仪管理员留存备案。(三)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执法记录信息移交本单位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管理,并在移交登记上签名,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转存、删除修改执法记录信息(四)行政执法人员将执法记录信息复制到专用存储电脑,以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加案由的形式命名文件,并将执法记录仪存储卡内的执法记录信息删除。需要使用音像记录资料的,应当经记录保存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照影音资料审查与认定的有关要求,制作成光盘并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制作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信息光盘文字资料等应当附卷或者按照规定随案移送。第二十一条(存储管理)执法现场影音资料的储存和使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现场执法影音资料的保存期限一般不得少于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长期保存:1.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2.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行为的3.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4.当事人提出信访、申诉、复议、诉讼、复核、国家赔偿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5.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情况或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应当长期保存的。(二)因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本单位采集的现场执法影音资料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三)纪检、法制、信访等部门因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核查信访投诉等工作需要,可以直接调阅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执法影音资料,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四)因调阅、复制现场执法影音资料发生争议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协调解决。第三章监督保障第二十二条(职责分工)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培训、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市民委(宗教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反本实施办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解释权)本办法由XX市民委(宗教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生效与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规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依据《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XX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民委(宗教局)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市民委(宗教局)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或者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活动。第三条(适用对象)市民委(宗教局)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民委(宗教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第五条(责任主体)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第六条(审核原则)法制审核应当坚持合法适当、及时高效、集体决策的原则。第七条(审核要求)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和重要依据,未经法制审核或者经法制审核未通过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第二章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类型第八条(行政处罚类)市民委(宗教局)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行为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宗教工作方面:1.依法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设立许可吊2.销登记证书3.责令停止活动,并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依法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设立许可;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4.撤销临时活动地点;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5.吊销登记证书或者设立许可6.依法取缔,处以罚款7.责令停止活动,并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8.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9.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吊销登记证书10.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1.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方面:1.没收《清真食品准营证》,并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2.收回《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处罚3.吊销《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处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4.吊销《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处罚5.最高处以五万元罚款的处罚6.最高处以两万元罚款的处罚7.最高处以两万元罚款的处罚8.最高处以两万元罚款的处罚9.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第九条(行政强制类)市民委(宗教局)拟作出下列行政强制行为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查封、扣押违法物品;2.查封违法生产、经营场所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第十一条(行政检查类)市民委(宗教局)拟作出下列行政检查行为的,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一)拟派出进行检查的本单位执法人员达五人及以上,或超出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的;(二)不同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检查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为的其他重大行政检查事项。第三章法制机构与审核人员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十五条(审核分工)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第十六条(审核人员)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制审核工作。未设置法制科室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并加强培训制度工作力度,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第十七条(法律顾问参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必要时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制审核的参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第四章法制审核程序第十八条(审核程序)市民委(宗教局)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由承办科室将相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第十九条(审核材料)需经领导小组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事实经过、执法过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材料;(二)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证据材料;(三)经过听证程序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四)经过鉴定、评估程序的,应当提交鉴定报告、评估报告;(五)拟作出的行政决定书文本;(六)法制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第二十条(审核内容)领导小组就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否属于本单位的职权范围;(二)程序是否合法;(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五)行政执法裁量是否适当;(六)法制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第二十一条(审核结果与处置)领导小组对重大行政执行为进行审核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书面意见:(一)审查认为属于行政执法职权范围的,执法程序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正确,行政法裁量适当的,应建议行政决定书实施;(二)审查认为行政执法超越职权范围的,应建议移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处理,并说明理由;(三)审查认为执法程序不合法,应建议补正程序,并说理由;(四)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退回承办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机构并说明理由;(五)审查认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应建议承办机构以纠正,并说明理由;(六)审查认为行政执法裁量不适当,应建议承办机构予纠正,并说明理由。法制机构出具的法制审查意见应当随卷存档。第二十二条(审核说明)在集体研究重行政执法决定时,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并就该决定法审核情况作说明。第二十三条(审核结果异议)对法制机构审核有异议的应当与及时进行协商沟通,经沟通不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一并报送行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处理。第五章监督保障第二十四条(职责分工)市民委(宗教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委(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第二十五条(责任追究)市民委(宗教局)承担法制审核以及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因不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情节严重的按照《XX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附则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二十六条(解释权)本办法由XX市民委(宗教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生效与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投诉举报制度为切实做好委(局)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委(局)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总体原则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投诉受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确保责任到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负责投诉受理、交办、督办、归档工作,市级各支教团体、各科室所按照部门和科室职责负责所受理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回访工作。第二条投诉受理投诉受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受理范围为委(局)职责范围以内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信访部门转批的投诉举报案件。设立监督电话及举报邮箱,主动向群众公布。监督电话:09516888750公开监督举报邮箱:yinchuanshiminwei@163.com)第三条投诉交办与督办(一)投诉交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到投诉后,应先对投诉举报进行分类,走流转签批程序,按领导批示转交相关的业务科室办理。(二)各科室接到投诉举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至投诉(举报)人,并报办公室备案,要确保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第四条调查处理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参照信访件办理程序进行处理。对问题不严重、不复杂的投诉举报,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尽可能当场答复;对问题较严重、较复杂的事项,应认真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第五条跟踪回访具体承担部门或科室负责投诉受理件的跟踪回访工作。通过对投诉举报人进行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及时征询投诉举报人对投诉处理的满意度及建议。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宣传制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委(局)机关执法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委(局)机关执法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培训,重点以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主。第二条主任(局长)及分管副主任(副局长)监督委(局)机关学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教育宣传工作。第三条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一)《宪法》;(二)与依法行政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即《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XX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第四条宣传的主要内容为:(一)民族宗教、清真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XX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XX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XX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暂行规定》、《XX市清真食品管理处罚细则》、等以及新出台的民族宗教、清真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宣传法律赋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能;(三)与宗教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第五条培训宣传学习对象为:(一)民族宗教部门、清真食品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广大消费者。第六条培训学习宣传的方式:(一)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方法进行,全委(局)组织集中学习与本委(局)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的分散自学学习情况纳入年底实绩考核;(二)宣传主要采取在“五五普法”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民族团结月”等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宣传纪念活动中同时加强对民族宗教清真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向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四)每年组织全市清真食品暨民贸民品培训班,向清真食品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第七条学法要注意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尤其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到学用结合,在行政执法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执行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