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光府规〔2021〕4号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五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2月18日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促进科学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实行依法管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及增强企业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事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区政府代表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有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本办法所称企业,包括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和参股企业:(一)直管企业是指由区政府出资并授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二)所属企业是指直管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的各级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三)参股企业是指由区政府、区国资局、直管企业或所属企业持股比例在50以下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本办法所称区国有企业,是指直管企业和所属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二)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四)坚持增强企业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五)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第五条区国资局根据区政府授权,行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为:(一)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拟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和办法,经批准后实施。(二)指导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三)指导、监督区国有企业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服务城市发展和保障民生,制定区国有企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促进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四)负责区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预算控制、产权监管、审计和稽核等,对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五)负责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国有企业改革。负责国资国企管理体制的研究,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编制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六)负责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变动、清产核资、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审核区国有企业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区国有企业落实安生产责任制。(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后备队伍建设。指导推进区国有企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区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实施董事、监事报告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八)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对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任免建议或进行任免,负责向区国有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奖惩。(九)参与拟订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组织区国有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负责组织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十)负责对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指导意见,规范区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制度。(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六条设立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副组长由分管国资国企、产业发展、自然资源的区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策和领导机构,负责讨论决定、统筹协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主要职责为:(一)审议国有资本布局、企业重大改革和资产重组(配置)方案;(二)审议或审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三)按照权限审议企业股权变动和增资扩股;(四)按照权限审定企业资产变动、资产损失核销、投资项目、贷款担保等重大事项;(五)协调推动企业重点工作和研究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六)审议其它需要由领导小组审定的事项。第七条直管企业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责任,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区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落实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紧扣国资国企基础性、公共性、先导性功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二)坚持依法治理、合规经营、规范管理,制定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对所属企业及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四)制定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年度投融资计划、年度预算方案,并严格贯彻执行。(五)按照规定的权限,提出本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建议。(六)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或决定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及担保、产权变动、资产处置等事项,对所属企业的财务、投融资及担保事项等进行监督。(七)按规定就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财务状况、投融资及担保项目、资产变动等事项,向区国资局报告。(八)根据区政府和区国资局的授权,承担的其他职责。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承担本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第九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决策权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光明区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第十条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本办法有特别规定外,参股企业的决策事项按照法律、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的约定执行。第二章企业党的建设第十一条设立区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派出工作机构,职责及机构设置按照区委相关规定确定。第十二条区国有企业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预算,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第十三条区国有企业应当将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列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第三章产权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第十五条组建直管企业、区政府及区国资局直接参股企业,由区国资局提出方案后,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组建子公司、参股公司,由直管企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直管企业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事项,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所属企业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事项,由所属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其中,涉及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对区属国资国企战略布局有重要意义的企业设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事项,应当经区国资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或审计产生的增减注册资本不列入上述审批,按现有程序执行。第十六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按规定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可以直接协议交易的除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交易过程监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应当依照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区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财务制度,全面规范企业财务活动。制定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报销支付等财务核心制度并严格执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十八条区国有企业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财务制度中参照政府机关相关规定和标准明确会议、接待、差旅、培训等费用标准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国有企业上述费用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九条区国有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第二十条区国有企业应建立全覆盖、全过程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设立预算管理机构,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区国有企业的员工及薪酬总额、投融资计划、成本及费用、资金及盈利等主要经营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第二十一条直管企业应将年度预算方案(含所属企业)报送区国资局审批,区国资局依据预算方案向直管企业下达年度经营业绩指标,直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进行预算调整的,需经区国资局审批。第二十二条区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控制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方案规定审核费用报销、资金支付事项。第二十三条区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本企业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管理,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第二十四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实行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级管理、分级审批。第二十五条直管企业应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情况列入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第二十六条区国资局通过委派财务总监、组织年度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审计等方式,对直管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区国资局负责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制定和监督实施,并负责财务总监的选拔、聘用、委派、推荐、交流、培训和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区国资局对直管企业经营业绩、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与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挂钩。第五章投融资管理第二十八条区国资局对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采取投融资年度预算、事前审批、事中检查和事后考核审计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企业投资应坚持审慎原则,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投资决策规程。投资项目涉及收购股权、资产或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企业股权的,还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资产评估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经核准或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作为对外投资的价值参考。第三十条直管企业为企业投资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商业性投资项目的落实、投资效益、风险控制及投资结果全面负责。对尚未按规定完成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和决策程序的投资项目,不得进行实际投资,不得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协议。第三十一条区政府指定直管企业承担的投资项目,须按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项目的落实。第三十二条直管企业应在战略、财务、市场、运营和法律等风险方面建立健全经营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风险控制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开展经营风险评估,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直管企业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大额采购、物业租赁等业务的内控管理制度,防范管理风险;建设工程、大额采购等业务应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投标,并完善相关手续。区国资局根据实际需要,可制定统一的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相关制度。第三十三条区国有企业的物业租赁,原则上应以公开方式招租,具体标准和方法由直管企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报区国资局备案。区国资局根据需要,可设立统一的物业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区国资局对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及担保项目实行不定期抽查及对投融资项目结果进行考核的方式进行监督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管理。直管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区国资局报告。第六章人事管理第三十五条区国有企业实行定岗定员、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合同制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第三十六条直管企业负责起草定岗定员方案(含所属企业),报区国资局审批。区国有企业在定岗定员方案规定的员额总数内,根据实际用工需求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区国有企业员工录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竞争的用人原则,可采用校招、社招等多种公开招聘方式。第三十七条区国有企业应提倡减员增效。用人需求应优先在集团内部统筹安排和调配解决。第三十八条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印发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区国资局根据监管制度、股东协议和章程,向企业委派或推荐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向区国资局负责,依法指导和监督企业会计、财务管理工作。第四十条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第四十一条直管企业应当成立联合监督委员会,作为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常设监督机构,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等监督力量。第四十二条各直管企业应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设立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含人事档案工作岗位)。第四十三条区国资局结合区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意见,负责组建区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储备库和专业人才储备库,并负责后备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任用。第七章经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第四十四条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和奖惩相挂钩的制度。第四十五条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以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责任书应明确考核内容、指标、激励与处罚等事项。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3年任期为考核期。第四十六条薪酬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普通员工及企业领导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收益的税前收入(包括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保、住房公积金、年金及各项福利收入,不包含单位负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年金)。第四十七条区国有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可建立企业年金。企业上年度存在经营性亏损或者未完成经核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情形的,不得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已实行的,应当暂停缴交,直至前述情形消失后方可恢复缴交。第四十八条区国有企业员工年度薪酬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企业薪酬预算包括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年度薪酬总额预算和企业本部人员年度薪酬预算两部分。区国有企业应科学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每年末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业务总量,在定岗定员方案规定的员额总数内,编制本企业薪酬预算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第四十九条区国有企业人员薪酬预算方案一经核准,企业应严格执行,非经区国资局同意不得随意调整。第五十条区国有企业实行薪酬变动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的分配办法,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主要选取利润总额(或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等,功能类国有企业主要选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净利润)、任务完成率等。直管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薪酬总额增长幅度和员工平均薪酬增长幅度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直管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薪酬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薪酬总额下降幅度原则上应与经济效益增长时薪酬总额增长幅度相对应。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五十一条直管企业应加强企业薪酬管理,合理确定企业内部分配差距,严格实行企业员工薪酬总额和薪酬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平均薪酬增幅。第五十二条区委区政府或区国资局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由区国资局按考核程序确定和报批。区委区政府管理的副总经理薪酬考核,由其所在直管企业参照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办法,报区国资局备案。区委区政府管理的市场化聘任副总经理薪酬考核,由区国资局制定考核办法,报分管国资国企区领导审定。区国资局委派或推荐的监事待遇,由区国资局参照区属国企一般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确定。区国资局委派或推荐的外部董事报酬,由区国资局参照深圳国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确定。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五十三条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分别视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区国有企业集体作出的决定违规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其他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五条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一)情节轻微的。(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明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本规定所称控股包含绝对控股和实际控制。本规定所称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是指包括企业国有股权变动、国有资产变动、增资扩股等引起国有产权权属变动或比例增减的行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直管企业和所属企业的国有产权变动行为,包括:(一)股权变动:区政府或区国资局持有直管企业的股权及直管企业持有其所属企业的股权因转让、无偿划转等方式导致股权发生变动的行为。(二)资产变动: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债权、合同权益等非股权资产通过转让、无偿划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转等方式进行处置的行为。(三)增资扩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因增资扩股引起的持股比例增减或者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行为。国有参股公司的产权变动行为,除本规定特别规定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股东的约定执行。上市公司的国有产权变动、企业境外国有产权变动、国有创投企业所持有的创业企业股权变动,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第五条变动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进行变动。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第六条区国资局是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制度和办法。(二)按照权限审核审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三)按照权限负责企业的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四)选择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从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负责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六)负责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七)履行区政府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第七条直管企业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规定,制定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制度和内部决策程序,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产权变动管理工作。(二)对所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等进行研究和论证。(三)向区国资局报告有关国有产权变动情况。(四)履行区国资局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二章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内部决策程序第八条产权转让方或拟增资扩股企业(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应当做好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充分论证、比较分析形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第九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可行性研究应当遵循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利益,有利于变动方案实现的原则。第十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产权变动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二)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三)产权变动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工资)的处理方案。(四)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收益处置意见。(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挂牌的主要内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设置情况。(六)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导致产权单位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提出产权变动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第十一条产权单位应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进行审议,并作出书面决议。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事项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二条产权变动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此类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如受让国有产权或参与增资的,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变动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关于企业员工持股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三章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三条股权变动审批权限如下:(一)股权评估值(按国有股权所占份额计算,下同)3000万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二)涉及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股权评估值3000万元以上的;2.改变区国有控股地位的;3.国有资本完全退出的;4.产权单位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对区国资国企战略布局有重要意义的。第十四条资产变动审批权限如下:(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评估值1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审批,报区国资局备案;评估值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评估值2亿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审定。(二)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评估值3000万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审批,报区国资局备案;评估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评估值1亿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审定。(三)企业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处置,不论金额大小,均由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涉及土地整备的,按土地整备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增资扩股审批权限如下:(一)引入资本3000万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二)引入资本3000万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十六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对外捐赠的,涉及单笔金额20万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审批;20万元以上的,经区国资局批准后列入直管企业年度预算。第十七条产权单位应当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做好可行性研究,形成产权变动方案,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第十八条按照产权变动的审批权限,产权单位应当逐级提出书面申请,并向产权变动批准单位附送相关资料。批准单位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一)产权变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对产权变动方案论证、职工安置、法律分析等工作情况的说明。(二)产权单位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有关决议文件。(三)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四)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商事登记资料、出资证明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或股东名册等)。(五)产权变动企业最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期基准日确定后的会计报告。(六)财务总监出具的审核意见。(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八)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第十九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导致国有资本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协议。第二十条申请企业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处置的,应当说明处置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资产处置目的、资产处置方式、受让(合作)资产用途、可行性分析、转让金标准及政策依据、受让方(合作方)条件、资产评估情况等。第二十一条产权变动批准单位应当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项目的产权归属的有效性、产权变动的合法性、内部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报批资料的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产权单位及变动产权的全称、变动产权的数量及比例、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中的主要事项。(二)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三)除经区国资局审批免予挂牌的情形之外,应当在区国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资局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交易。(四)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批准文件的有效期。该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第二十二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如产权变动数量(比例)或者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内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第四章国有资产审计和评估第二十三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产权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变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转让参股企业股权不宜单独专项审计的,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涉及控股权变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权变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因增资扩股导致原国有出资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二)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三)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四)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五)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六)资产置换。(七)依法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或者区国资局认为需要评估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五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所涉及交易方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一)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二)资产置换。(三)接受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四)合资、合作设立企业,对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五)区国资局认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六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国资局批准,可以免予相关国有资产评估:(一)企业国有资产在区直管企业之间变动的。(二)区直管企业与所属企业或所属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置换和无偿划转。(三)其他依法可以免予评估的情形。第二十七条资产评估工作应当按下列步骤进行:(一)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进行资料准备和资产自查,资产评估机构拟定资产评估计划。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资产评估机构人员进驻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指导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评估资产进行核实和鉴定,收集相关数据资料。(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现场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估算和评估汇总工作,得出初步评估结论并形成初稿后与委托主体进行沟通。(四)对评估报告初稿修改、完善,确认相关数据无误后,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五)对评估报告进行公示。第二十八条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形成后,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主体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沟通:(一)委托评估的项目背景、资产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等报告内容与委托评估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二)对委托主体在资产评估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重项、漏项等的处理情况。(三)评估的初步结论。(四)委托主体应当出具的有关资产权属、划拨、核销及特殊财产处理的批文等证明资料。(五)评估结果与审计结果的衔接问题。第二十九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和国有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申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前对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评估报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对外转让下属企业国有控股权,包括进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改制。(二)造成重大影响的资产、权益对外转让。(三)区国资局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形。资产评估报告公示的主要内容:(一)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批准情况。(二)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情况。(三)审计结果和评估结果。(四)应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明细表(含账面值、审计值、评估值)。(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第三十条公示内容在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公共场所张贴,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财务总监、工会、监事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各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作为核准和备案的附送资料。第三十一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国有出资人、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第三十二条区国资局对资产评估项目实行专家评审管理。资产评估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专家评审会论证:(一)需报区国资局核准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在评估过程中或公示后存在较大争议的。(三)区国资局认为需要论证的其他资产评估项目。第三十三条区国资局根据资产评估项目情况和回避原则,随机选取五名以上奇数的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对评估报告发表意见,评审会负责人综合各专家意见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第三十四条专家评审意见是区国资局和直管企业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和备案的主要依据。第三十五条召开专家评审会所发生的费用,由区国资局在国有资产监管经费中列支。第三十六条资产评估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区国资局核准:(一)经区政府批准实施的3000万元以上的资产评估项目。(二)区国资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产权(股权)变动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三)区国资局认为需要核准的其他资产评估项目。除本规定须核准项目之外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分级备案管理,经济行为由区国资局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报区国资局备案;经济行为由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报直管企业备案。第三十七条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产权单位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规定程序报区国资局或直管企业备案。(二)区国资局或直管企业在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第三十八条申报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应当报送下列文件:(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或《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房屋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及其电子文档。(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及资产重组方案、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其他材料。(四)审计报告。(五)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承诺函。(六)企业改制涉及的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房屋处置批准文件及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收文回执。(七)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八)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资料。(九)评估报告公示中的书面意见等相关资料。(十)区国资局或直管企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第三十九条组织资产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原则,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程序和方法、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本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产权变动事项,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产权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第四十条委托主体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经核准或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定价的参考依据,按规定不进行资产评估的,应以审计结果为参考依据。区国资局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区国资局(或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文件是办理产权交易、股权设置、城市更新资产置换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第五章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程序第一节公开交易第四十一条除按照国家规定符合条件并经过批准或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的以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原则上应当在区国资局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拟与第三方合作处置土地及房屋时,若拟处置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占项目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或土地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应通过公开招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合作对象,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二条产权单位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产权交易材料,办理产权交易委托手续。第四十三条产权单位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深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产权交易。第四十四条产权交易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交易公告,公开披露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或投资方。产权单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对外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四十五条产权交易公告中披露的产权交易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股东结构。(二)经济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三)标的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四)受让方(适用于产权转让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或投资方的资格条件。(五)产权转让项目的交易条件、挂牌底价;增资扩股项目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增资扩股后的企业股权结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六)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或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七)公开竞价方式,受让方或投资方的评判标准和遴选方式。(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第四十六条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第四十七条股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区国资局备案。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另有要求的外,资产转让不得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第四十八条在正式披露信息期间,产权单位不得变更产权交易公告中公布的内容。由于非产权单位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对交易标的价值判断造成影响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调整补充披露信息内容,并相应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第四十九条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的,可以延期或在降低挂牌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降低挂牌底价或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披露信息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新的挂牌底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经产权变动批准单位书面同意。第五十条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征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到合格意向方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程序。第五十一条产权单位应委托产权交易机构负责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的登记工作,对意向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产权单位。产权交易机构与产权单位意见不一致的,由产权变动批准单位决定意向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第五十二条产权转让项目经公开挂牌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应当按照产权交易公告中明确的公开竞价方式组织实施交易,确定受让方。第五十三条增资扩股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较多时,可以采用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统一接收意向投资方的投标和报价文件,组织开展投资方遴选有关工作。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审议选定投资方。第五十四条在确定受让方或投资方后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产权交易双方的名称与住所。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产权变动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三)产权变动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四)产权变动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包括出让方及其关联企业与产权变动企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担保关系处理办法。(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条件、时间和方式。(六)对产权变动企业产权交割及过渡期管理做出的约定。(七)产权变动企业产权转让期后事项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未决诉讼、不良资产权益、未确权资产、税务等。(八)转让涉及的有关税费负担。(九)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十)合同生效条款。(十一)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三)产权交易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第五十五条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产权单位应当分别通过媒体和在产权变动企业对交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转让项目的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增资扩股项目的投资方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等,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到期未产生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产权单位应当将产权转让合同报产权变动批准单位备案。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五十六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转让价款未全额支付且余款未提供等值合法担保的情况下,不得办理产权交割和变更手续。增资扩股项目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第五十七条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产权变动比例或产权变动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以及批准机构检查产权变动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第五十八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采取转让前将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的方法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第五十九条产权变动导致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的,应当同时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六十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特许经营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等政府审批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六十一条受让方或投资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第六十二条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货币进行结算。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的,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产权变动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交易价款付款凭证。第六十三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导致产权变动企业不再是国有控股企业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解决产权变动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并做好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第二节协议交易第六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国资局审批后,可以免予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一)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或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二)因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要,由特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增资的。(三)因直管企业与特定投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体需要,由该投资方参与直管企业或所属企业增资的。(四)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在城市更新或合作开发项目中处置土地及房屋,且拟处置房屋建设面积或土地面积占项目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或土地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下的。第六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直管企业审议决策,可以免予公开挂牌征集,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一)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国有产权在直管企业内部及所属企业之间进行转让的。(二)直管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所属企业参与区国有企业增资的;(三)技术类无形资产经直管企业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但转让信息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或其它专业化交易平台等途径公开发布,选择的受让方应有利于促进技术转化。第六十六条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的,交易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交易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一)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所属企业的。(二)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第六十七条区国资局、直管企业批准或决定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企业产权变动行为时,应当审核下列文件:(一)产权变动的有关决议文件。(二)产权变动方案。(三)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的必要性以及受让方或投资方情况。(四)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中,属于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仅需提供企业审计报告。(五)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协议。(六)产权变动行为的法律意见书。(七)其他必要的文件。第六十八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程序完成后,产权单位和受让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国有产权相关的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第六章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档案管理第六十九条产权单位、产权交易机构和批准机构应当建立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专项档案,建立文件收集、使用、查询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第七十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权单位要负责指导和协调产权变动企业的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特别要做好财务、产权、法律、人事等重要文件档案的备份和交接工作,避免档案遗失和损毁。第七十一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材料:(一)产权单位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有关决议文件。(二)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三)国有产权变动申请报告及批准机构的批复。(四)清产核资结果及专项审计报告书。(五)资产损失的认定与核销及上级部门的批复。(六)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七)有关产权变动的合同或协议文本。(八)涉及公开交易的,由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九)产权变动企业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十)产权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相关资料。(十一)财务总监出具的独立审核意见。(十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三)其他有关文件。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七十二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产权变动中形成的档案,由形成单位承办部门立卷归档保存,直管企业应将本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产权变动档案备份保存。第七章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监督第七十三条各直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产权监管系统中所属企业相关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第七十四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实行即时报告制度。直管企业应在每月5号前,将国有产权变动项目的审批和实施进展的具体情况汇总上报至区国资局。第七十五条区国资局负责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和检查对象包括发生国有产权变动行为的企业、涉及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第七十六条区国资局通过产权监管系统等多种途径,采取企业自查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的,应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及时规范。第七十七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做到与本规定的贯彻落实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与完善防范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第七十八条直管企业每年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进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检查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国资局。检查内容包括:(一)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基本情况。(二)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的内部审议和报批情况。(三)清产核资、审计、评估情况。(四)产权公开交易情况。(五)产权转让合同的实施情况和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六)产权变更登记情况。(七)员工安置情况。(八)存在的问题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七十九条区国资局负责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规定程序的执行情况、交易情况和涉及各方按规定履职情况。(二)产权变动合同的实施、交易价款的支付以及账务处理情况。(三)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中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向外商转让国有产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四)员工安置情况。(五)存在的问题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八十条区国资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产权变动决策审批、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易以及合同执行等项目操作全过程,并及时处理所发现问题。第八十一条区国资局发现产权单位在产权变动操作中未执行或违反相关规定、侵害国有权益的,应当责成其停止交易活动。第八十二条产权单位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从事政府明令禁止开展的业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二)交易管理制度、业务规则、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交易规则符合国有资产交易制度规定。(三)拥有组织交易活动的场所、设施、信息发布渠道和专业人员,具备实施网络竞价的条件。(四)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服务能力和水平能够满足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需要。(五)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满足区国资局对交易业务动态监测的要求。第八十三条区国资局对产权交易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交易机构出现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提醒、警告、通报、暂停直至停止委托从事相关业务:(一)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较差,市场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二)在日常监管和定期检查评审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明显。(三)因违规操作、重大过失等导致企业国有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损失。(四)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而影响业务开展。(五)拒绝接受区国资局对其相关业务开展监督检查。(六)不能满足区国资局监管要求的其他情形。第八章责任追究第八十四条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分别视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五条区国有企业集体作出的决定违规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一)情节轻微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第九章附则第八十七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第八十八条本规定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八十九条本规定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暂行规定》(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出资人合法权益,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直管企业和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区国资局作为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财务监管职责:(一)监督指导直管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二)编制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调整方案及区国有资产、资本收益收缴工作。(三)审批直管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四)委派财务总监、外部董事、监事对直管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组织开展直管企业年度决算和审计工作。(六)依据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向直管企业下达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对直管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七)法律、法规及区政府授权的其他职责。第四条直管企业为企业财务行为实施主体及直接责任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制定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规范执行。(二)编制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方案。(三)编制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年度预算方案。(四)监督检查、规范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五)配合区国资局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六)收集分析企业财务、资产收益及支出、投融资及担保、资产处置、资产变动等情况,并向区国资局报告。(七)对所属企业下达年度经营指标,并对所属企业的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八)通过财务审计、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方式,清点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资源具体数据和相关具体情况,并向区国资局报告。(九)法律、法规或区国资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二章企业预算管理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预算管理是指直管企业根据市场环境、自身战略规划和经营决策、财务资金状况等信息对年度内企业经营活动做出合理测算,将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对企业的财务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行为。第六条区国资局为区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主管单位,负责指导、督查、考核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直管企业为预算编制及实施的主体,负责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预算管理工作。第七条直管企业应当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履行预算管理职责,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董事及经营班子相关成员组成,财务总监应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报告(草案),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第八条区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资金预算、费用预算。第九条业务预算包括业务经营预算和主要业务损益预算,是企业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直管企业要对主要业务的发展趋势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客观预算,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决策作出说明。第十条资本预算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长期股权投资预算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等,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进行资本性支出活动的预算。企业投资事项履行《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和担保管理规定》规定程序后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形成年度投资计划。第十一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年度内对外融资的预算。直管企业应对重大筹资情况包括筹资目的、规模、方式、费用等进行说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明,并具体分析筹资行为对企业财务费用增长、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带来的影响。其中企业资产负债率连续增长且处于行业较高水平的,应说明原因及控制措施。第十二条资金预算是企业年度内资金来源、使用、统筹情况的预算。直管企业要对年度内利润、现金流量、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说明,并重点分析经营性现金流量变化、投资与筹资交叉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化,以及企业为保障资金安全可能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第十三条费用预算包括企业年度内人工成本在内的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直管企业应编制企业年度员工薪酬总额预算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员工数量及构成、薪酬总额、人均薪酬、薪酬水平变动原因、岗位薪酬标准、人工成本占经营收入及成本费用比重等;当人工成本总额、员工人均成本或工资超过收入或利润增幅,应详细说明原因。第十四条直管企业应当在预算年度内向区国资局报送年度全面预算报表及预算编制说明。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一)年度预算报表。(二)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三)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五条直管企业应当对年度预算报表的编制及全面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主要包括:(一)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的研判。(三)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四)预算年度内主要预算指标的分析。(五)预算编制基础、基本假设及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说明。(六)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的说明。(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十六条直管企业应对预算年度重大事项进行说明,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一)年度内拟出售固定资产、债务重组等重大营业外收支的原因、金额、对象、方式等。(二)年度内担保、抵押等事项予以说明。(三)年度内对外捐赠支出项目、支出规模、支出方案等,对上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执行、实施情况,应进行总结分析。(四)区国资局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七条企业全面预算编制程序如下:(一)直管企业应当于每年10月底之前,将企业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分解下达到各所属企业,并组织所属企业编制、上报、修改下一年度本企业预算报告(草案)。(二)直管企业对所属企业的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并按照区国资局统一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编制上报下一年度预算报告(草案),于每年12月底之前报送区国资局。区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国资局对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初审,并与直管企业交换预算审核意见,对于需要调整的,直管企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三)直管企业于次年2月底之前,将修改后形成的预算报告(正式案)报送区国资局最终审定。第十八条企业预算方案经审批后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每年9月底之前申请调整,经区国资局审批后执行:(一)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二)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三)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四)区政府临时指定直管企业承担的投资项目。(五)区国资局认为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直管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完善预算管理工作体系。第二十条区国资局定期对直管企业当年度各项预算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直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及企业下年度各项预算编制的依据;考核结果与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和薪酬挂钩。预算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预算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情况。(二)预算编制情况。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预算执行和控制情况。(四)预算各项指标考核情况。第二十一条直管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编制各项预算草案,及时检查、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直管企业预算报告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第三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第二十三条区国资局负责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程序如下:(一)区国资局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要求,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二)各直管企业根据编报要求,编制本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计划建议方案,报区国资局。(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作为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按法定程序经区人大审批后执行。第二十四条国有资产收益包括资本性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入。(一)资本性收益包括:1.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上缴的利润。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2.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中的国有股权应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3.其他单位因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应上缴收益。(二)产权转让收入包括:1.转让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产权的净收入。2.转让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国有股股权及配股权的净收入。3.转让其他国有资产的净收入。(三)其他国有资本收入。第二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当年净利润,原则上按照以下比例上缴:(一)1000万以下部分,上缴比例为50。(二)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部分,上缴比例为40。(三)2000万以上部分,上缴比例为30。前款所称企业净利润,是指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的企业利润总额(不含因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账面利润),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净利润。区国资局可视情况,另行确定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的当年净利润上缴比例。第二十六条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益支出范围主要包括:(一)资本性支出。包括新设立区国有企业注册资本投入、增加企业注册资本,购买企业股权(股份)等方面的支出。(二)企业改革费用性支出。区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支出。(四)调入公共预算管理,按照当年收入一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比例由区国资局按规定程序报批。(五)其他支出。包括国有资产监管费支出、区政府统筹安排的其他各项支出。第二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国有资产监管费支出是指区国资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一)外派监事(监事会主席除外)人员薪酬。(二)审计费用。(三)资产评估费用。(四)清产核资费用。(五)咨询顾问服务费用。(六)信息化建设费用。(七)其他费用。第二十九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区国资局编制,纳入每年度区财政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十条国有企业应按本规定将国有资产收益及时上缴指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定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或留置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第三十一条区国有企业资产收益实行专户专存、独立核算。企业资产收益要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挪用、截留及私分。第三十二条区国资局建立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资金支出方案的参考依据。资金使用单位申请使用国有资本收益资金时,应提出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报区国资局审批,并作为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自评和区国资局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升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第四章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第一节企业财务制度第三十三条区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全面规范企业财务活动,制定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报销支付等财务核心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三十四条区国有企业财务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关流程、标准。第三十五条区国有企业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约、反对浪费,在财务制度中参照政府机关相关规定和标准明确会议、接待、差旅、培训等费用标准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国有企业上述费用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直管企业负责督促所属企业依法制定本企业的财务制度,对所属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第三十七条区国有企业应组织对财务制度的宣贯学习,保障财务制度执行。第二节企业财务管理第三十八条区国有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经济活动的需要设置财务部门,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协作。第三十九条区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定期进行财产清理,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充分利用计划、预算、分析、考核和控制等手段,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四十条区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控制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方案规定审核费用报销、资金支付事项。第四十一条区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本企业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管理,开展财务分析,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四十二条直管企业财务部门除了编制本企业的财务报表外,还应根据产权或所属关系编制所属企业合并报表,并于每月15日前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上个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报送区国资局。第四十三条直管企业财务部门应对其所属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区国资局或直管企业领导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第三节企业财务审计第四十四条区国资局负责组织对直管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及经济活动进行年度审计。年度审计费用列入企业成本。第四十五条区国资局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公司(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第四十六条直管企业不得干预正常审计工作,应当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所提供的会计记录和财务数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第四十七条审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三)薪酬计提与发放情况。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四)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情况。(五)房屋与土地营运租赁情况。(六)审计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七)各项年度预算方案执行情况。(八)其他涉及国有企业的相关事宜。第四十八条审计结果运用:(一)区国资局依据审计结果对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二)直管企业应当依据有关制度、规范、准则,对年度总结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按照规定完成有关整改工作。直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应当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将其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区国资局。第四节企业资产核销管理第四十九条资产损失指国有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财产、债权及其他经济权利的损失,包括坏帐损失、存货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其他资产损失等。第五十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应当按照下列审批权限办理:(一)单笔净资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由企业申请,由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直管企业自行审定,并报区国资局备案。(二)单笔净资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由企业申请,直管企业审核,报区国资局审定。(三)单笔净资产损失在1000万以上的,由直管企业申请,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第五十一条资产损失核销,直管企业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拟核销资产损失数据的准确性、资料的完整性、证据的合规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资产损失核销专项报告。第五十二条经批准核销的资产(费用挂帐损失除外)应实行“帐销案存”管理制度,防止有关责任线索灭失。申请核销的企业关闭或注销的,应当将有关资料移交直管企业保管。第五十三条企业资产核销后,被核销资产仍须继续追索的,直管企业应负责或督促申请核销的所属企业对已核销资产的追索工作。第五十四条经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首先冲抵相应的减值准备,不足部分再计入当期损益,多计提部分必须恢复并增加当期损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区国有企业实施合并、分立或改制重组等依法改变企业组织形式行为的,经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可以冲减企业净资产。第五十五条直管企业每年应当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核销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于年度结束后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个月内向区国资局提交专题报告。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五十六条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分别视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区国有企业集体作出的决定违规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一)情节轻微的。(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九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第六十条本规定由光明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和担保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直管企业和所属企业的投融资及担保事项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公司、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所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股权投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基本维修、维护项目除外),及购买国债、委托理财等投资。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融资,是指区国有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资金筹措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区国有企业之间资金借贷等。第五条本规定所称担保,是指区国有企业为相关企业投融资而提供抵押、保证等行为。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六条区国资局对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采取投融资年度预算、事前审批、事中检查和事后考核审计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第七条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行为应以产业布局需要、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遵循合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企业内部应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投融资及担保的决策规程。第八条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事项应当服务于区发展战略,体现出资人投资意愿,符合企业发展规划,严格遵守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回报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九条区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直管企业须编制年度投融资及担保项目预算计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年初计划、年终全面总结和汇总分析的要求定期向区国资局报告。(一)每年年初编制投融资及担保项目计划,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报区国资局审核。(二)次年1月15日前,对上一年度的投融资及担保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终总结和分析,报送书面报告。第二章监管职责第十条区国资局对区直管企业的投融资及担保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包括:(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的相关办法。(二)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投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决策管理制度及监督检查直管企业投融资及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三)监督检查企业年度投融资及担保计划和投融资及担保项目的执行落实情况。(四)按照权限对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区政府指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区直管企业为投融资及担保活动的决策主体和实施主体,是投融资及担保决策和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执行企业投融资及担保决策和管理制度。(二)制定企业年度投融资及担保计划。(三)组织实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及专家评审。(四)组织落实企业投融资及担保项目,进行项目管理和风险管控。(五)审定所属企业的投融资及担保事项。(六)对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投融资及担保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七)负责所属企业贷款担保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向区国资局报告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投融资及担保情况。(八)履行区国资局赋予的关于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的其他职责。第三章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第一节国有企业投资的原则第十二条区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审慎原则,充分预计投资风险,在可行性研究论证中对存在不确定性的因素应作否定判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第十三条直管企业是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投资效益评价工作。第十四条区国有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原则要求:(一)符合国家和市、区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符合区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要求。(三)符合本企业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原则上不得从事非主业投资。(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五)未经国资局审批,原则上不得从事炒作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的投机活动以及高风险的委托理财等活动,企业可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在本金安全、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行开展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理财投资,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购买理财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第十五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汇总列入年度投融资计划预算,纳入全面预算管理。第二节投资项目研究论证第十六条区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决策必须经过全面、充分、严密的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第十七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以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技术与经济可行性为主要内容,是投资项目决策最基本和最主要的依据。企业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十八条投资项目涉及收购股权、资产或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涉及企业股权的,还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经核准或备案后的评估结果作为对外投资的价值参考。第十九条承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复核工作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执业资质,有良好的执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业记录。有关选聘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进行。第二十条对报区国资局审核审批的投资项目,区国资局可视情况要求企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的对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决策咨询类报告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专家评审未通过或存在重大争议的项目不得进入决策程序。专家评审工作一般由企业自行组织,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除本行业技术专家外,视具体情况聘请经济、财务、法律、资产评估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二)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专业素质,有长期从业资历,无不良记录,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有关选聘程序按照公开、公正和有利于专家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的原则进行。(三)专家评审组以表决方式对项目进行审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为评审通过。第三节投资项目审批第二十一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如下:(一)商业类国有企业:金额1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审批;金额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区国资局审批;金额2亿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一)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审批;金额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金额1亿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二条申请投资项目立项,企业应当上报以下材料:(一)审核项目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投资项目情况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决策咨询类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三)企业履行决策程序的有关情况。(四)投资项目合法性审查意见。(五)合资、合作方情况介绍及资信证明。(六)有关政府部门批复、专业技术鉴定文件。(七)有关事项说明。(八)区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三条已立项项目后期投资总额需要变更,且变更前(变更后)商业类国有企业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或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第二十四条投资项目涉及以下事项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案,报区国资局审批;金额1亿元以上的,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一)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二)上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直管企业进行的投资项目。(三)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作或股权交易,且不绝对控股(占股50以下)的项目。(四)区国资局认为有必要直接进行审批的其他投资项目。第二十五条区国有企业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进行开发或城市更新(不含综合整治)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六条区国有企业投资国债、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投资风险高的理财产品)项目,由直管企业自主审定,并将审定结果报区国资局备案。第二十七条区政府指定由直管企业承担的投资项目,按照区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第二十八条经批准的投资项目,自审批意见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实施但拟继续实施的,需按本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二十九条区国资局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法人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区国有企业投资决策权限,并通过公司章程或其它形式予以确认。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四节设立公司第三十条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设立子公司、参股公司,应报区国资局审批。已设立的公司后续进行项目投资的,按本章第三节规定履行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第三十一条申请设立子公司、参股公司,直管企业应当上报以下材料:(一)拟设立公司的注册资金、实缴资金、首次出资情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设立公司的必要性。(三)区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四章国有企业融资担保管理第一节国有企业融资第三十二条区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制定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年度内的融资按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度融资计划进行融资,区政府决定的融资项目,按照区政府的相关决策文件办理。第三十三条区国有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事项、具有产权关系的直管企业与所属企业、直管企业内部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融资事项,由直管企业负责审定。未经区国资局审批,区国有企业不得向无产权关系的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社会组织及个人等进行借贷行为。第三十四条直管企业负责制定、审查企业融资计划或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融资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企业盈利能力。(二)融资资金用途、偿还计划及资金来源。(三)融资资金所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企业现有债务的规模、偿还期限、有无挤占挪用贷款资金、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五)区直管企业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直管企业审定的融资计划或方案,应在审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决策文件和审查资料报送区国资局备案。第三十五条直管企业应控制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融资规模,防范融资风险,原则上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不应超过70,对于特殊原因需要超过的,需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分管国资国企区领导审定;对有挤占挪用贷款资金、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实施新的融资计划。第二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第三十六条区国有企业原则上只能为与其有产权关系的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未经区国资局审批,区国有企业不得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社会组织及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个人等提供担保。第三十七条区国有企业为有产权关系的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二)无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三)原到期借款本息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出具了贷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第三十八条区国有企业为有产权关系的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直管企业应当审查被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评估贷款担保项目风险,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第三十九条被担保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光明区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二)符合区属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要求。(三)符合被担保企业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不属于非主业投资项目。(四)不属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包括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投资股票、期货、期权等)。第四十条区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得为境外融资提供贷款担保。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贷款担保的,应当报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四十一条直管企业负责企业担保事项审查,应审查以下资料:(一)担保请示。(二)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三)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四)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五)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产权关系证明。(六)担保企业股东会或其授权董事会同意提供贷款担保的有关决议。(七)被担保企业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告。(八)被担保企业的还款计划、方式及资金来源。(九)被担保企业关于贷款资金使用的书面说明。(十)直管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四十二条直管企业应当将担保项目的审查结果及审查资料在审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国资局备案。第四十三条直管企业应对担保项目实施动态跟踪,分析市场变化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区国资局报告。区国资局采取随机抽查及年度考核的方式对担保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五章监督实施管理第四十四条对于投资项目,区国有企业应当确定项目责任人。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并定期向直管企业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第四十五条区国资局对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可视情况对企业各类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统计稽核等工作。第四十六条直管企业应开展商业性或重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原则上企业内部具体负责投资项目实施、可行性研究部门与后评价部门应分开。后评价工作主要对已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与结果进行自我分析与评价,对比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整体效益,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测算项目收益率,总结项目实施经验与教训,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区国资局视情况对经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并作为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第四十七条所属企业应在年终总结时,将本企业投融资资金的使用、资金所投项目的进展、融资债务偿还情况、担保债务履行情况及风险防范措施等信息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逐级上报,由直管企业汇总后向区国资局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所属企业应当在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或解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区直管企业报告,直管企业汇总后向区国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资局报告。第四十九条区国有企业履行担保责任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担保合同约定向被担保企业行使追偿权。第五十条被担保企业经人民法院受理进入破产程序的,区国有企业作为债权人,应当依法及时申报债权,行使追偿权。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五十一条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分别视具体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区国有企业集体作出的决定违规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违规经营投资相关责任人从轻或减轻处理:(一)情节轻微的。(二)以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或履行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目标,且个人没有谋取私利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四)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并得到追认,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挽回资产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的。(六)主动反映资产损失情况,积极配合责任追究工作的,或主动检举其他造成资产损失相关人员,查证属实的。(七)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的。第七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第六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规定》(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光明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促进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实现科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直管企业和所属企业的普通员工及企业领导人员,以及委派或推荐到参股企业任职的企业领导人员。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直管企业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以及区政府或区国资局委派或推荐到参股企业任职的同类职务人员。第三条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二)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五)保障企业权限内的用人自主权。(六)依法办事,规范管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区国有企业实行定岗定员、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及薪酬总额控制的管理制度。直管企业负责起草定岗定员方案(含所属企业),报区国资局审批。定岗定员方案应包括企业内设机构名称、岗位员额总数、岗位职责、用人标准等。直管企业在定岗定员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自行制定职级体系方案及薪酬体系方案,报区国资局备案。区国资局可根据监管需要出具指导意见。职级体系方案应包括职级职数设置、职级晋升条件、职级晋升方式等。薪酬体系方案应包括基本薪酬水平、浮动薪酬标准、薪酬考核机制等。第五条区国有企业人员录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用人原则。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业务总量,在定岗定员方案规定的员额总数内,编制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用人计划,制定招录人员方案。直管企业每季度须将年度内累计录用、在岗人员情况向区国资局书面报告。第六条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人员可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解决。新招录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清正廉洁,奉公守法,作风正派,立志为光明区建设作贡献。(二)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直管企业总部招录人员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可以设定更高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区国资局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学历条件。(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五)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第七条同一直管企业内部之间人事调动,由直管企业负责。直管企业系统之间人事调动,以及从区属国有企业系统外和国有参股企业调入人员,由调入企业报区国资局审批后办理。第八条下列人员任免需报区国资局备案后,再由企业董事会或相应职权机构任免,其余中层干部任免后向区国资局报告:(一)直管企业本部中负责人事、财务、监察、审计、采购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业务总监)。(二)直管企业所属二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三)直管企业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第三章领导人员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的请休假、离深外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出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分管国资国企区领导审批。其余企业领导人员的请休假、离深外出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区国资局备案。第十一条企业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应报区国资局备案。第十二条区政府委任或推荐的企业监事会主席,以及区国资局委任或推荐的财务总监,其组织人事关系放在所属直管企业。第十三条区国资局根据工作需要,可向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参股企业委任或推荐监事,相关规定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区国资局委任或推荐的企业监事,由区国资局负责日常管理,其人事关系放在深圳市光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节财务总监管理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财务总监,是指由区国资局向企业委派或推荐,依法履行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职责的人员。第十五条新招录财务总监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财务和审计等专业知识,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中级会计师(企业类)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对所在工作单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财会制度负有个人责任,被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未逾二年的。(三)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并对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五)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七)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该职位的。第十七条财务总监向区国资局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作为企业董事会及预算、薪酬等专项议事机构的成员,出席相关会议并参与决策。(二)出席企业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班子会议,参与表决和决策或发表建议和意见。(三)参与制订企业重大生产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四)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对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评估、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实物资产处置、所属企业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报区国资局备案。(五)参与制订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六)对企业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可分管企业财务部门。(七)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审查企业财务收支,重点对会议、接待、差旅、培训等费用支出进行审查,监督企业财会工作。(八)有权调阅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九)对规定的事项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联签。(十)每月向区国资局书面报告企业当期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等事项。(十一)每半年向区国资局书面报告企业资产、效益和财务状况、重大投资、借款、担保、产权变动等重大经济事项。(十二)每年末向区国资局提交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重大经济事项、内控制度等方面的评价报告。(十三)区国资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下列事项应当实行联签:(一)企业借入和借出资金、对外担保。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企业对外投资、兼并、收购,对外捐款或赞助、支付违约金、罚款、赔偿金等非经营性支出。(三)企业资产损失、资产报废、非经营性资产出售。(四)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单笔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五)企业在银行帐户之间资金划转,单笔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六)企业对外结算、支付,单笔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七)企业单笔备用金支付和费用报销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及其所属企业的合并财务报告(月报、季报、年报、快报及相关分析说明)。(九)企业本部设立、合并、撤销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十)企业全面预算报告,包括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的预算报表及预算说明。(十一)区国资局认为应当联签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凡规定联签的事项,应当在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之前送财务总监审签。联签的程序为:业务部门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审签后,报财务总监审签,再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签。第二十条财务总监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原则上应当签署。财务总监拒签的事项应当提出理由并及时向区国资局报告。第二十一条财务总监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其他机构兼职并领取兼职报酬。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未经批准不得参与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或参与企业内部集资分红。(三)不得利用职权在企业为任何个人谋取私利。(四)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二十二条财务总监应当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一)所出具的独立审核意见和所签署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在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方面存在严重瑕疵。(二)所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有违约、违规、违法等情况,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企业经营严重亏损。(三)明知企业在重大事项决策、财务会计工作中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制止或不报告,甚至主动参与。(四)必须联签的事项,因失职未履行联签手续。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副总经理标准为财务总监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及时通知财务总监参加或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会议及经营班子会议,应当听取和接受财务总监对企业经营、投资、财务、会计等方面问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四条企业应支持配合财务总监的工作,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确保财务总监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对该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第二十五条区国资局受理对财务总监的投诉及举报。财务总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一)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取消相应技术职称的。(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的。(五)其他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第三节监事管理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监事,是指由区政府及区国资局委任或推荐的企业监事会成员。第二十七条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或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六)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监事的。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主席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履行以下职责:(一)列席董事会及预算、薪酬等专项议事机构会议,必要时对决策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二)听取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三)对企业有关部门进行询问,要求其就相关情况或问题做出解释。(四)要求企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会议纪要、决定、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包括电子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五)对企业财务状况及重大投资、贷款、担保、企业改制、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采购、招投标、物业租赁、地产开发等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发现企业经营情况异常时,向区国资局建议,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有关事项进行审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计和核查,费用由企业承担。(七)发现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或损害企业利益时,向区国资局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直接提出罢免建议。(八)对企业审计机构的设置和审计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九)每季度向区国资局报告当期企业重大事项、企业内部监督系统情况、重大风险揭示,以及企业选人用人、考核评价等意见。(十)每年年末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体现经营管理成果分析和对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履职情况的评价。(十一)根据区国资局的要求,报送所在企业的其他检查情况;遇有涉及国有资产安全的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时,应当即时向区国资局报告。(十二)区国资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监事履行职责所需费用从企业监事会工作经费中开支,计入企业成本。第三十一条监事会主席及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其他机构兼职并领取兼职报酬。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未经批准不得参与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或参与企业内部集资分红。(三)不得利用职权在企业为任何个人谋取私利。(四)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第三十二条企业监事会其他成员一般向监事会主席报告工作,但在重大问题上与监事会主席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向区国资局报告。第三十三条监事对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决议、行为不承担责任,但未按规定履职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和企业章程,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十四条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签署监事会文件,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为监事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监事会主席按照相应职级标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向监事会主席和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监事报送本规定所要求的文件、资料和财务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提前通知监事列席董事会及预算、薪酬等专项议事机构会议,并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监事。第三十六条区国资局受理对监事的投诉及举报。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定程序予以解聘:(一)经区国资局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二)严重失职、渎职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其他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第四节外部董事管理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外部董事是指区国资局委任或推荐到企业担任董事的人员。外部董事在任期内,不得在任职企业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第三十八条新招录外部董事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五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第三十九条外部董事向区国资局负责,履行下列职责:(一)出席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决策;认为董事会待议议题未经必备程序、会议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提出缓开董事会会议或缓议董事会会议议题的建议。(二)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各项业务情况。(三)每半年向区国资局报告一次工作,及时报告可能损害出资人或任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四)区国资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外部董事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自觉接受区国资局的监督,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二)廉洁从业,不得违法接受受派驻企业报酬、津贴、福利待遇以及其他收入。(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规范。第四十一条外部董事在履行职务时的办公、出差费用由企业承担。第四十二条区国资局受理对外部董事的投诉及举报。外部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免职:(一)因交流任职等工作需要的。(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三)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外部董事的。(四)履职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五)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六)因董事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本人未提出保留意见或未投反对票的。(七)其他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第四章协同监督机构第四十三条直管企业应当成立联合监督委员会,作为企业的常设监督机构。委员会主任由监事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纪检监察人员、企业监事、财务总监、企业审计负责人。企业审计部门作为联合监督委员会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四十四条联合监督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领域和采购、招投标、物业租赁、地产开发等关键事项,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二)对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一般性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对易发多发的普遍性问题,要分析原因、总结规律,督促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企业经营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如需研究解决重大、紧急、复杂的监督事项,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四)每半年向区国资局报告企业监督情况。(五)区国资局要求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五条联合监督委员会就发现的企业重大廉洁风险事项和经营管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区国资局、企业党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所属单位提出请示、报告或相关建议。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四十六条区国资局结合区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意见,负责组建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储备库和专业人才储备库,负责人才的选拔、培养、推荐任用。第四十七条纳入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储备库的人才,区国资局可推荐到区国有企业相关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并将优秀人才向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上级部门推荐作为直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职人选或向直管企业推荐作为所属企业领导人的任职人选。第四十八条纳入专业人才储备库的人才,应为区国资局提供专业问题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区国资局可推荐为区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的结对对象。第六章人事档案管理第四十九条区国资局负责区国有企业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等。第五十条各直管企业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各直管企业应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设立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含人事档案工作岗位),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工作。管理档案数量较少且未设立工作机构的单位,应当明确岗位,专人负责。第五十一条干部人事档案主要包括工作履历、考核鉴定、学历学位、技术职称、学术评鉴、教育培训、审计审核、党团信息、表彰奖励、违规违纪、工资待遇等材料。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深圳市光明区国有参股公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光明区国有参股公司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有参股公司是指由区政府、区国资局或区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为出资人,持有公司50以下比例的股份且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第三条国有参股公司的管理坚持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为依据,在不干涉国有参股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国有参股公司实行分层级管理的原则,由区政府或区国资局直接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由区国资局负责监督管理;由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一般由直管企业负责监督管理,经区分管国资国企区领导批准,区国资局可直接监督管理由直管企业及所属企业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第五条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因改制、重组、增资等方式导致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的,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国有参股公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司的,由直管企业提出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第六条国有参股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进行开发或城市更新的,由国有参股公司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国有参股公司章程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章产权变动管理第七条转让的国有股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股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国有股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第八条国有参股公司国有产权变动审批权限参照《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国有参股公司章程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九条国有参股公司的国有产权变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依法对国有产权进行审计和评估。第十条国有参股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原则上应在深圳市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确需采取协议转让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具体程序参照《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根据《关于印发原光明华侨畜牧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的通知》(深规土〔2012〕455号)规定,城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市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更新主管部门要求以企业名义理清经济关系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由企业内部决策后,报区国资局审批。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区政府及区国资局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须将每年的财务预算报告报区国资局备案,直管企业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将每年的财务预算报告报直管企业审核后,由直管企业报区国资局备案。第十三条区政府及区国资局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每季度向区国资局报送财务报告,年初向区国资局报送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第十四条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区政府及区国资局持股的参股公司当年利润分红应当上缴。区直管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每年利润分红,作为直管企业的投资收益合并会计报表后,按照《深圳市光明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规定的比例上缴。区国资局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第四章投融资管理第十五条国有参股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进行开发或城市更新的,由国有参股公司提出方案,经区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国有参股公司章程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得为其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因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融资担保的,应由直管企业报区国资局审批,且应按照企业在国有参股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即以被担保人的担保贷款总量与股权比例的乘数为最高担保限额。第十七条直管企业为其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提供融资贷款的,须将贷款用途、贷款所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报区国资局审批。第十八条所属企业为其持股的国有参股公司提供融资贷款的,须将贷款用途、贷款所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风险控制措施方案报直管企业审定,并报区国资局备案。第五章人事委派和产权代表制度第十九条通过改制、重组、增资等方式导致区国有企业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或与他人合作投资新设立国有参股公司的,须在改制、重组、增资或投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中约定国有出资方有权委派以下人员,以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管理权、收益权等权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一)国有参股公司设有党委的,国有出资方有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委派人员进入参股公司党委。(二)国有参股公司设有董事会的,国有出资方有权按照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参股比例向国有参股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三)国有参股公司设有监事会的,国有出资方有权向国有参股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或相应参股比例的监事。(四)国有出资方有权向国有参股公司委派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或监督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第二十条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任职的下列人员为国有产权代表:(一)国有参股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二)国有参股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第二十一条区政府或区国资局推荐或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的最高职务人员,一般作为所任职参股公司的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国有产权首席代表负责重大事项请示和定期报告。(一)重大事项请示国有参股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在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会议作出决定前向监管单位请示:1.国有参股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公司章程变更、非国有股权转让、股东变化。2.国有参股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发生分立、兼并或被兼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3.国有参股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质押事项。4.国有参股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的投资事项。5.国有参股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单笔金额或总金额超过公司章程约定额度的关联交易事项。6.国有参股公司任免企业负责人。7.国有参股公司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变动情况。8.其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或区国资局或直管企业要求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国有产权代表必须按请示的批复意见参与董事会表决。(二)定期报告国有产权首席代表应牵头组织所任职参股公司的国有产权代表每半年向区国资局共同书面报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第二十二条区政府或区国资局推荐或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的产权代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依据出资人的决定、指示和建议,在任职国有参股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机构会议上发表意见和主张,行使表决权。会议结束后五日内,应向区国资局书面报告表决结果。报告中应写明会议的主要情况及对决策事项的表决意见,并签署本人的姓名。第二十三条国有产权首席代表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由区国资局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仍不能胜任的,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免职、交流的决定或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建议。第二十四条区政府或区国资局推荐或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的薪酬待遇,一般由所任职参股公司按同类职位标准发放并承担费用。如区政府、区国资局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区政府或区国资局推荐或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的年度履职评价考核和任期履职评价考核,由区国资局负责,并根据其考核结果提出任职交流意见。第二十六条直管企业推荐或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的管理,由直管企业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第二十七条直管企业应将其委派任免的国有参股公司产权代表的请示及其批复意见、定期述职报告抄送区国资局。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委派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委派任免单位予以免职或解聘:(一)未按出资人意见在董事会、监事会上正确行使表决权的。(二)未按规定向出资人报告情况或报告不实,经警告无效的。(三)考核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四)未经批准不出席董事、监事会议的。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五)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各种原因不宜继续任职的。(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委派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有关规定以及参股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或者间接资产损失的,按照《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九条区纪委监委、区国资局、直管企业依照职责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人员开展追究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金额币别为人民币。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另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21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深圳市光明新区国有参股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深光规〔2018〕4号)同时废止。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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