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用工方式探讨

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用工方式探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的重要支撑。各地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积极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国政府专职队员已达21万人,其中由消防救援队伍指挥管理的约为12.8万人,为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存在着事业编制、合同制、劳务派遣、混合用工等多种用工方式,身份属性不同、管理方式各异,队伍构成和队员管理较为复杂,由此带来权责不明、身份多样、职责不清、标准不一、发展受限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战斗力的提升。本文拟通过对全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现有用工方式的梳理和分析,探讨符合我国实际的用工机制与模式。一、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基本情况政府专职消防队,一般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以政府财政保障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消防队伍,是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专职队队站建设、装备配备和人员薪金、社会保险等由地方政府财政保障;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日常管理教育和灭火救援战斗由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组织和指挥,队员实行轮班制度,轮班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2001年,青岛市借鉴地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用工形式,试点招收了10名合同制消防员。2006年公安部在山东省召开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同年,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明确“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2010年,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对建站标准、劳动关系、指导管理、执勤模式以及经费保障、伤残抚恤、组织建设、激励机制等提出了具体意见。2015年公安部消防局印发《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对政府专职队管理训练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8年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逐步形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等为专业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重要支撑和补充的救援力量体系,发挥应急救援的整体合力。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在新的体制下,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尚未出台全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或规范性文件。二、政府专职队现有主要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聘请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提供劳动服务,即政府专职队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或消防救援队伍公开招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务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个税并代发工资,并负有监督跟踪问效的责任。人身意外保险、被装、体检等经费由政府部门按需支出。这种用工方式在全国占有较大比例。合同制用工。消防救援队伍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政府专职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政府专职队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试用期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满十年,经考核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业编制用工。立足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具有公益事业单位典型属性,由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将政府专职队核定为事业单位,队员纳入事业编制,并将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专职队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此类事业编制在全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占比较低。混合用工。一种为行政编制混合用工,即管理人员为消防指战员,队员为合同制或劳务派遣人员。另一种为事业编制混合用工,即少数指挥管理人员为事业编制,其他人员为合同制或劳务派遣人员,同时具备事业编制和合同制或劳务派遣用工特点,在全国事业编制政府专职队中占比较高。事业编制的政府专职队员又存在两种编制形式:一是定编不定人,编制不具体到个人;二是定人定编,与普通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身份一致。三、政府专职队现有主要用工方式分析劳务派遣用工。对于地方政府,劳务派遣用工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由财政核算支出即可,省时省力;对于消防部门,劳务派遣属于员工租赁,是有偿使用和服务关系,可以大幅减少管理性事务,但与队员之间多了“第三方”,即劳务派遣公司,权责不够明晰;对于政府专职队员,因为签订合同的对象是劳务派遣公司,从业人员会把消防救援队伍看作劳务派遣公司众多服务对象之一,与派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保、勤务、公杂人员没有实质区别,导致部分劳务派遣用工的政府专职队员无法把消防救援工作作为固定职业,缺少归属感、安全感,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荣誉感、使命感无法真正认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合同制用工。对于地方政府,合同制用工属于政府招聘的一种,目前基本由消防救援队伍负责招聘,经费保障统一由财政核算;对于消防部门,合同制用工能够进一步理顺政府专职队员与消防救援队伍隶属关系,权责较为明晰。但在办理政府专职队员辞退等事项时易出现争议引发劳动仲裁,且签订两次合同后,解除劳动合同难度大、法律风险高。同时,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工资发放、绩效考核、“五险一金”、税务等多项管理事务,仅“社会保障”一项就涉及20余项具体业务,在本来就压缩的消防救援队伍机关编制中占用大量人力;对于政府专职队员,因为签订合同的对象是消防救援队伍,可以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享受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保障、表彰奖励和社会优待,有利于提升政府专职队员的归属感、安全感、荣誉感和职业认同感,不足在于合同制用工无法解决签约时间较长人员的退出和安置问题。事业编制用工。对于地方政府,事业编制行政成本较高,政府专职队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在职及退休人员保障全部由财政承担,财政负担重。对于消防部门,事业编制用工方式从政策、制度、管理上根本性明确了政府专职队机构性质,有利于提升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长远发展提供政策保证,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有规范的管理机制和办法,“国家队”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仅向政府提供其履职考评情况,占用的管理人力相对较少;对于政府专职队员,队员有盼头、有干头、有奔头,对解决政府专职队员招不来、留不住、干不长的低层次循环现状有着积极而明显的作用。不足在于随着队员年龄增长,不能满足当前条件下消防救援工作年轻化的要求,会出现队员“老龄化”现象,人员无法实现有序更新。为了应对这一问题,部分地方采取编制不具体到人的事业编制方式,此种事业单位编制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队员“老龄化”的问题,但到期人员安置问题仍然存在。混合用工。主要有事业编制与合同制混合用工、事业编制与劳务派遣混合用工、消防指战员与合同制或劳务派遣混合用工等形式。以事业编制与合同制混合用工为例,对于地方政府,因为仅有少量的管理类岗位核定了事业编制,其他人员仍采用合同制招聘用工,行政成本相对较低,又能兼顾事业编制和合同制用工的优势;对于消防部门,因为有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属于体制内人员,责任心较强、管理水平较高,队伍管理压力相对较小;对于政府专职队员,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分别按照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管理要求管理,各得其所,优势互补。不足在于,事业编制和合同制用工存在的问题,如人员“老龄化”和签约时间较长人员的退出安置问题,这种混合用工方式也无法避免。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四、政府专职队用工方式考虑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地区差异明显,保障水平不均,招录对象群体特点和地方机构编制现状也不尽相同,劳务派遣、合同制用工、事业编制等用工方式均各有不同的优势和不足,其存在都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基于当前实际,综合各种用工方式的优缺点,对政府专职队建设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一)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方向。当前,我国仍将长期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消防工作完全属地化条件尚不成熟,仍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完善“国家队”和“地方队”等多种专业力量并行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议明确政府专职队的职能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政府专职队伍的职责定位有明确的表述,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建议明确与“国家队”的关系。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国家队”职责任务基本一致,是地方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骨干力量。政府专职队与“国家队”编制属性不同,用工形式多样,管理体制和指挥体系也不统一,在规范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避免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消防救援力量重复建设等问题上仍需进一步研究。建议控制政府专职队员总量规模。不同用工模式的政府专职队员,均由财政予以保障,各地在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同时,还应综合考虑财政能力、消防安全需要等因素,严把人员进口,严控总量规模,防止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无序膨胀。(二)建立“因岗定工”的用工机制。结合各种用工模式的优劣,可尝试推进“单位公益性质、用工因岗设定”的用工模式,即政府专职队登记为公益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岗位细化区分为管理、战斗、辅助等不同的用工类别。指挥管理岗位核定为事业编制。指挥管理岗位数量较少,且对职业化、专业化以及实战经验要求较高,为指挥管理岗位核定事业编制可以更好地落实各项指挥和管理要求。如云南省,将全省35个城市政府专职队和1133个乡镇政府专职队统一核定为事业单位,将队长等骨干人员核定为事业编制,其中城市政府专职队按照3名事业编制、25名合同制队员标准配备。按此测算,具体到每个县区事业编制政府专职队员不超过5人。战斗岗位采用合同制用工。战斗岗位工作专业性强,一名出色的战斗员往往需要至少3到5年的培养和锻炼,且岗位风险较大、队员随时面临生死考验,同时对年轻化有要求,需要培养树立队员的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可由消防救援队伍与其签订劳动合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同,享受消防救援队伍相关保障和社会优待。辅助岗位打包购买服务。此类岗位人员不纳入政府专职队员范畴,如餐饮、安保、医疗、信息通信、装备维保、车辆驾驶等岗位,具有通用性强、替代性高等特点,且对纪律、保密等要求不高,采用政府打包购买服务模式可大幅节省人力和财力。(三)健全地方政府与“国家队”共建共管、联训联战机制。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模体量较大,用工方式多样,建设、发展和管理的相关事务繁杂,同时涉及地方政府和消防救援队伍,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共建共管机制。建设保障政府负责。地方政府按照规定建队,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工伤保险,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批机构编制,退役军人事务负责受理审核烈士评定申请、落实抚恤待遇等,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机制,同时行使对财政支出使用的监督和评估。指挥管理消防为主。消防救援队伍负责建队规划、人员招录、管理训练和调度指挥等,依托作战训练、组织教育、队务、消防社会工作等部门,建立沟通管理机制,抓好政府专职队管理指导工作。建立联训联战机制。地方政府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还应完善齐抓共管的指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两支队伍联勤联训联战机制,从“物理相加”到发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生“化学反应”,推动深度融合,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应急救援力量格局。(四)不断拓宽政府专职队员发展空间。制约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性问题就是队员的发展空间问题,事业编制、合同制、劳务派遣制用工下都无法回避。建立转岗机制。对于少量的事业编制政府专职队员,为保持基层灭火一线指挥管理人员年富力强,可建立指挥管理人员到龄转岗机制,科学测算转岗年龄,转岗安排至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发挥其应急救援专业能力。空出的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录用“国家队”退出人员和非事业编制政府专职队员。拓宽进入“国家队”的渠道。为非事业编制政府专职队员进入“国家队”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或加分政策。可通过建立实名制登记平台,详细登记用工形式、就职岗位、入职时间、学历层次、工作业绩、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违纪违规等情况,实现其从业经历的动态客观精准监控。针对部分超龄的优秀政府专职队员,可参照“国家队”招录特殊人才的方式予以放宽年龄限制。实施“成才计划”工程。鼓励政府专职队员参加与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如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消防工程师及助理工程师等社会需求量较大、“含金量”较高的资格认证,择优选送到院校、工厂或者专门机构进行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培训,给予时间、场所、师资等方面的支持,提升其从业水平和二次就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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