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廉洁纪律,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主讲人: A 书记目 录一、清正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二、全面把握《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廉洁纪律的新规定三、自觉落实廉洁纪律要求,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一、清正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清正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百年征程 廉洁护航回望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严明廉洁纪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我们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法宝。本部分将沿着历史的脉络,回顾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廉洁纪律建设历程,感悟初心使命。建党之初奠定制度基石确立党的性质宗旨,建立早期的纪律检查机构,从思想和制度上确立了廉洁建党的根本方向。新中国成立后探索执政廉洁开展“三反”“五反”等运动,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积极探索在全国执政条件下保持廉洁的有效路径。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两手抓”确立“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方针,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维护大局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压倒性胜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建党之初:奠定廉洁制度基础萌芽与探索:筑牢早期组织的廉洁防线制度先行 · 经费监督1922 年,党的二大党章专设“经费”一章,严格规定了党的经费来源及监督审议办法,以制度形式确立了早期的财务廉洁规范,彰显了我们党在初创阶段的制度自觉。首个反腐文件 · 清洗贪腐1926 年 8 月,中共中央发布《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通告。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肃贪的法规性文件,旗帜鲜明地向腐败宣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苏区惩腐 · 严刑峻法1933 年 12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 26 号训令,明确贪污 500 元以上即判处死刑。这一法令有力打击了腐败行为,为红色政权的稳固提供了坚实保障。延安时期:形成廉洁政治典范延安作风:与“贪污成风”的鲜明对比法规保障 · 建章立制1938 年 8 月,边区政府颁布《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明确界定 10 种贪污行为及对应量刑标准,为廉洁政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显著成效 · 风气一新条例实施后,边区查处的贪污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从 1939 年的 360 件到 1941 年上半年仅 153 件,成功遏制了贪腐苗头,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历史启示 · 民心所向清正廉洁的“延安作风”,与国民党统治区“贪污成风”的腐败景象形成鲜明对照,成为中国共产党赢得民心、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法宝。新中国成立后:探索执政条件下的廉洁建设执掌全国政权:开启全面反腐新篇章首部国家反贪条例195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颁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反贪污法规,为“三反”运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三反”运动强力震慑针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开展大规模群众运动,严肃查处并公审处决了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反腐震慑力。廉政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党内规定,规范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行为,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廉政建设构建了制度基础,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刘青山、张子善案历史资料新中国反腐第一案,彰显了党惩治腐败的决心改革开放新时期: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改革开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反腐败战略定位:长期的政治任务党中央明确指出,反腐败不是搞一天两天,而是贯穿整个改革开放过程的长期任务,体现了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制度建设:筑牢廉洁防线制定《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党内法规里程碑:纪律处分条例1997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出台,是首部综合性党纪处分条例。 2003 年正式版《条例》印发,分设多个章节对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作出明确处分规定,标志着党内监督和纪律约束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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