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特别宣讲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目 录03毒品的种类与识别02国际禁毒日的由来05禁毒法律法规04毒品的危害07总结与呼吁06如何防范毒品01典型案例01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前言6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介绍 2024 年以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基本情况特别是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举措成效,并发布 10 件相关典型案例。值得关注的是,有三起案例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陈某颖判处死刑,对苗某坡、刘某明等人依法从重处罚,宣示了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近十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整体上仍呈下降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五庭庭长李睿懿介绍, 2024 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35859 件。 2025 年 1-5 月份,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 9343 件,同比下降 29.31% 。与此同时,新型毒品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此类案件增长较快,呈超越传统毒品犯罪案件之势,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特征愈加明显。”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依法精准惩处新型毒品犯罪,特别是对于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犯罪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对于利用麻精药品的镇静、麻醉功能,实施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被告人陈某颖,男, 1995 年 8 月 13 日出生,无业。 2016 年 12 月 10 日,被告人陈某颖伙同他人持斧头、枪状物抢劫被害人陈某某黄金首饰(价值 9 万余元)及3900 元现金等财物。 2017 年 7 月,陈某颖找黄某(已另案判刑)帮忙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黄某让女友周某荣(已另案判刑)联系毒品上家。 7 月 21 日,陈某颖指使邓某辰(时年 17 岁,已另案判刑)、陈某深(另案处理)等人携带毒资 36 万元驾车与黄某会合。次日,邓某辰、陈某深到达黄某租住处。经周某荣联系,黄某、周某荣、陈某深携款前往毒贩处购毒,因毒资不足交易未成。 7 月 23 日,陈某颖等人携带另外筹集的毒资,驾驶一辆皇冠小轿车来到黄某租住处。黄某、周某荣、邓某辰驾乘该皇冠小轿车携款向毒贩购买 9 包甲基苯丙胺,毒贩将另外 2 包甲基苯丙胺交给黄某。黄某、周某荣、邓某辰携带所购毒品驾乘皇冠小轿车返程途中,与驾乘马自达小轿车的陈某颖等人会合,双方交换车辆后继续前行。 7 月 24 日凌晨,黄某、周某荣、邓某辰驾乘马自达小轿车行至一高速公路出口时,冲撞公安人员查缉布设的拦截车辆,并为躲避追捕弃车逃跑。后公安人员在路边查扣邓某辰遗弃的 9 包甲基苯丙胺8870.74 克,在马自达小轿车上查扣黄某遗弃的 2 包甲基苯丙胺 1995.84 克。 2020 年 10 月 27 日,陈某颖被抓获归案。01基本案情陈某颖贩卖、运输毒品等案——指使未成年人贩运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颖非法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颖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在贩卖、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陈某颖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应按照其组织、指挥和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抢劫共同犯罪中,陈某颖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某颖抢劫数额巨大,负案在逃期间又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并指使未成年人参与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对陈某颖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陈某颖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颖已被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02裁判结果陈某颖贩卖、运输毒品等案——指使未成年人贩运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心智不够成熟,社会阅历尚浅,法律意识不强,分辨是非能力较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教唆、控制参与毒品犯罪,沦为毒品犯罪的“工具人”,其身心健康亦会受到严重侵害。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毒品数量接近实际掌握的死刑适用数量标准,具有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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