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docx

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2023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处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三条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属地监管、分类处理、全过程监管的管理体系。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建筑垃圾管理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做好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对建筑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施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交通运输、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交通、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和分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类处置。第七条本市建立建筑垃圾联单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第九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第十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分拣转运、消纳以及资源化利用场所的设置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辖区内设置建筑垃圾分拣转运场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至少一处场所,满足本区域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需求。设置建筑垃圾分拣转运、消纳以及资源化利用场所,应当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秘书之家—全网资源每日更新www.mishuzj.com规的规定。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卫生工程项目规范等相关强制性标准,配套建设建筑垃圾收集点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所需资金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已建的居住区(含住宅区、集中或者零散居住区等)、公共场地、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建筑垃圾收集点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鼓励设置密闭式建筑垃圾收集点。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房,支持采用新技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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